多次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新加坡男子被判坐牢十年鞭六下

2020/09/22   •   6809阅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在儿童庇护所工作期间对一名11岁女孩进行非法的性侵犯行为,被判刑长达十年又五个月,并处以鞭刑。这起令人深感震惊的案件揭示了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以及相关法律的严厉处罚。案件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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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男子曾在儿童庇护所工作期间认识一名11岁女孩,辞职之后对女孩展开追求,还同未成年的她发生关系。他被揭发后面对法定强奸罪,9月21日被判坐牢十年又五个月,外加六下鞭刑。

今年31岁的被告被判法定强奸罪和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时,把被告面对的另外九项法定强奸罪和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2016年到儿童庇护所工作,负责照顾受害人。被告后来在2017年辞职,即便已婚,他仍在2018年和受害人发展成情侣关系,并多次和当时只有13岁的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两人的关系后来被儿童庇护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被告承认同受害人有性关系并向警方自首。

来源:8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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