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图:iStock)
本地一名64岁祖父因多次非礼两名未成年亲孙女,被法官重判入狱62个月又四周。
根据国家法院的判词,被告承认两项非礼罪后被判刑。为保护受害者,判词并未揭露他们的姓名和事发的地点。
判词显示,被告同两名孙女和其他家人同住,孙女和被告感情深厚,常一起玩棋盘和手机游戏。
2025年,被告开始对孙女产生性冲动,于是有意图地分开接近她们,吩咐她们坐在他身旁玩游戏,然后趁她们分心时非礼她们。
大孙女介于9岁到10岁之间,被告多次非礼她的胸部和私处。小孙女则约8岁到9岁之间,被告多次非礼她的私处。
今年1月,小孙女将被告的行为告知社工后,案件才曝光。
根据我国法律,非礼14岁以下孩童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最长可被判五年监禁、鞭刑、罚款,或任何组合的刑罚。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依法可免于鞭刑。
另外,由于被告和受害者属同住的亲属关系,关系密切,所面对的刑罚翻倍,最高刑期从五年调高到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