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非禮兩名未成年孫女 64歲阿公被重判入獄超過五年

2026/05/10   •   1139閱
震驚!一名64歲祖父竟利用親情掩蓋罪行,多次非禮兩名年僅8至10歲的親孫女。案件細節令人心碎,小孫女勇敢告知社工才揭開真相。法官最終如何重判?同住親屬關係如何影響刑期翻倍?快來閱讀完整判詞,警惕身邊潛藏的危機,共同守護未成年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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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一名64歲祖父因多次非禮兩名未成年親孫女,被法官重判入獄62個月又四周。

根據國家法院的判詞,被告承認兩項非禮罪後被判刑。為保護受害者,判詞並未揭露他們的姓名和事發的地點。

判詞顯示,被告同兩名孫女和其他家人同住,孫女和被告感情深厚,常一起玩棋盤和手機遊戲。

2025年,被告開始對孫女產生性衝動,於是有意圖地分開接近她們,吩咐她們坐在他身旁玩遊戲,然後趁她們分心時非禮她們。

大孫女介於9歲到10歲之間,被告多次非禮她的胸部和私處。小孫女則約8歲到9歲之間,被告多次非禮她的私處。

今年1月,小孫女將被告的行為告知社工後,案件才曝光。

根據我國法律,非禮14歲以下孩童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最長可被判五年監禁、鞭刑、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由於被告已年過50歲,依法可免於鞭刑。

另外,由於被告和受害者屬同住的親屬關係,關係密切,所面對的刑罰翻倍,最高刑期從五年調高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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