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40歲男子於周五(7月17日)承認,在圖亞斯西路(Tuas West Road)地鐵站附近的一片草地上,強姦了一名32歲的女子。此前,他在同一班地鐵上就注意到了該女子。
被告阿拉姆·福伊薩爾(Alam Foysal)是孟加拉國籍,他承認了一項未經同意強姦的指控。另一項意圖侮辱女性而強吻受害者的指控也被納入考慮範圍。
案發當天,一名騎車經過圖亞斯高架橋下開闊草地的男子發現受害者蜷縮在地上,部分臀部外露,頭部有血跡。他隨即報警求助。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院已發布禁令。
案情回顧
法庭獲悉,福伊薩爾與另一名男子共同強姦了該女子。共犯是34歲的孟加拉國籍男子艾哈邁德·雷漢(Ahmed Rayhan)。
福伊薩爾和雷漢分別於2012年和2014年來到新加坡,在造船廠擔任焊工。案發時,兩人都在圖亞斯南附近的一個建築相關項目中擔任焊工。
兩人均住在CDPL圖亞斯宿舍。
2022年3月7日晚上7點左右,福伊薩爾和雷漢在中國花園(Chinese Garden)地鐵站附近與一名共同好友見面,並一起喝了五瓶葡萄酒。
2022年3月8日剛過午夜,兩人乘坐東西線前往圖亞斯鏈路(Tuas Link)方向的地鐵。他們在相鄰的車廂內注意到了受害者——一名新加坡女性。當時她處於醉酒狀態。
法庭文件顯示,兩名男子看到她「踉踉蹌蹌」地在走道上來回走動,時而坐在地板上,時而站起來,最後才在車廂內就座。
雷漢告訴福伊薩爾該女子喝醉了,隨後兩人靠近受害者,由福伊薩爾先行引導。
雷漢拍了拍女子的肩膀並坐在她對面,而福伊薩爾則坐在受害者身邊。根據法庭文件,他們試圖與她交談,但她只是喃喃自語,無法地溝通,也沒有回應。
隨後,該女子起身坐在車廂的另一個位置。兩人再次靠近,福伊薩爾坐在地板上試圖與她交談,但依然沒有得到回應。
當列車抵達圖亞斯西路地鐵站時,雷漢和福伊薩爾決定將受害者帶離車站。由於受害者無法保持平衡,也無法獨立穩步行走,福伊薩爾引導她站了起來。
隨後,他引導她走下自動扶梯並前往閘機口。受害者在刷卡出站時十分吃力,引起了一名地鐵工作人員的注意。其中一名男子告訴工作人員,他們是在地鐵上認識這名女子的。
出閘機後,受害者試圖遠離兩名男子,但福伊薩爾緊隨其後,將其引導至其中一個地鐵出口。
他們將她帶到圖亞斯高架橋下地鐵出口附近的一片開闊草地上,讓她坐在一個大柱子旁的地板上。
法庭文件指出:「雷漢和福伊薩爾都意識到受害者並未同意與他們進行任何性行為,因為她處於醉酒狀態,說話含糊不清,且無法回應他們的問題。」
在讓受害者仰面躺下後,福伊薩爾爬到她身上強吻並強姦了她。法庭獲悉,他當時沒有使用保險套。
隨後,福伊薩爾坐在受害者身邊,而雷漢試圖強姦受害者。在幾次嘗試失敗後,雷漢放棄,兩人隨後乘坐計程車返回宿舍。
當晚,警方通過圖亞斯西路地鐵站及宿舍附近的閉路電視(CCTV)監控錄像確認了兩人身份,隨後將其逮捕。
由於這次強姦,受害者的生殖器部位遭受了輕微割傷和新鮮撕裂傷。
該案的量刑已被推遲。
在新加坡,未經同意強姦他人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並可被處以罰款或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