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Steven Gan Teck Guan 因在海港中心(HarbourFront Centre)徘徊攬客被定罪,被罰款 650 新元。
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事件中,一名乘客詢問車費後,Gan 開價 65 新元提供接送服務。
他否認攬客行為,並聲稱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和一名證人捏造了事件以陷害他。
新加坡:一名私家車(PHV)司機因在海港中心計程車候車區攬客被定罪,被處以 650 新元的罰款。
Steven Gan Teck Guan 因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一起事件被指控徘徊攬客。他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對指控提出異議,最終被裁定有罪。
Gan 否認事件如描述般發生。他聲稱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利用一名證人編造了故事,誘導他犯罪。新加坡法律學會的 LawNet 於 9 月 2 日在網上公布了此案。
乘客稱司機開價 65 新元
當時,Ranjit Singh Manjit Singh 剛從印度尼西亞巴淡島返回,正在計程車隊列中等待,此時 Gan 開始接觸該區域的人群。
根據 Singh 先生的證詞,Gan 指出排隊人數很多,並提出可以提供接送服務。Singh 先生詢問 Gan 是否在經營計程車服務。
Gan 回答稱,他將收取 Grab 應用程式上顯示的溢價車費。Singh 先生檢查了 App,顯示的行程費用為 65 新元。
隨後,Singh 先生詢問 Gan 是否在非法攬客。雙方隨即發生激烈爭執,之後 Singh 先生拍下了 Gan 的車輛照片並將信息發送給 LTA。當時該車輛就停在計程車停靠區。
法院駁回司機解釋
Gan 聲稱是 Singh 先生先接近他的。他辯稱自己只是在回應一個被拒絕的車費報價,並沒有攬客的意圖。
Gan 還表示,他當時在等待一名私人客戶,而走動是因為他患有糖尿病、關節炎和痛風。
然而,監控錄像顯示,在下午 5:30 到 6:15 之間,Gan 在計程車候車區停留了 30 多分鐘。他還被看到在人們等待計程車的區域徘徊。
LTA 隨後核實了 Grab、Gojek、Tada 和 Ryde Technologies 的記錄,發現當天下午 5 點到 6:30 之間,沒有任何發給 Gan 的訂單。
法官認為 Singh 先生的陳述可信,駁回了 Gan 關於等待客戶的解釋。法院同時駁回了他聲稱 LTA 和 Singh 先生串通演戲的說法。
經過審理後罰金增加
檢方請求處以 700 新元罰款。此前,LTA 曾向 Gan 提供 500 新元的和解罰款,但被他拒絕。
檢察官表示,如果 Gan 當時認罪,他們會請求 600 新元的罰款。考慮到 Gan 的行為以及 Singh 先生對局勢可能惡化的擔憂,法官最終判定罰款 650 新元。
Gan 目前在保釋期間提出上訴,罰款的支付已暫緩。如果他最終未能支付,將面臨兩天的監禁。
首次被定罪攬客或徘徊攬客的人員,最高可面臨三個月監禁,或最高 1,000 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計程車隊列的存在是有原因的,私家車司機有正規的接單方式。等待一個真實的訂單,與直接接觸那些已經在尋找車輛的乘客,有著本質的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