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訊)大馬青年為犯罪集團工作,兩個多月內向13名落入假公安和工作詐騙 圈套的受害者,接收近30萬元款項,被判坐牢21個月,罰款476元。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21歲的馬俊豪,來自馬來西亞,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7月經他人介紹認識一名叫「阿九」的人。
「阿九」開出一天650令吉(約204新元)的酬勞,讓被告在新加坡幫忙收錢。
「阿九」解釋說,這些錢是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費用。「阿九」也謊稱,處理永久居民申請的政府官員在收「賄 金」,因此不能靠轉帳收錢,被告必須親自到新加坡收款。
「阿九」指示被告在收錢時要避開和注意周圍是否有警察。被告從去年7月開始為「阿九」工作,他通過Telegram獲取交易地點、收款數額、以及對方外表特徵等訊息。
「阿九」也介紹另一項工作給被告,讓被告拿訂貨收據給「顧客」確認,並向他們收款,每天就有900令吉(283新元)酬勞。被告接下工作,銀行戶頭進帳至少1428令吉(約476新元)。
被告在去年7月16日至9月25日間,按 照「阿九」指示,與21名人士見面。調查揭露,其中13人是詐騙受害者,其餘8人身份無法確認。
被告向這13名受害者共收取29萬5406元。他收錢後,就轉交給「 阿 九 」的跑腿 。(人名譯音)

求情:籌弟學費才犯罪
警方逮捕被告同謀,獲悉他與被告一同來新犯罪,當天也逮捕被告。
一名57歲阿嫂在去年8月24日報警,稱自己墜入工作詐騙圈套,將10萬9006元款項交給了被告。去年9月25日,一名44歲婦女報警稱,她被騙將3萬4333元交給 一名身份不詳的人士。之後,她被要求交出另一筆3萬零400元,懷疑被騙,於是報警。警方當天展開行動,逮捕被告同謀。
同謀披露,自己與被告一同來新干案。警方在獲取消息後,當天也將被告逮捕歸案。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第一時間認罪,是為了弟弟籌集學費,才糊塗犯罪,求法官輕判。
控方則表示,案件涉及款項數額可觀,被告收錢時有理由懷疑是贓款。控方指被告犯罪時間不短,賺取至少約450元酬勞,受害者包括弱勢人士,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2個月半至26個月,外加罰款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