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林鼎。(TODAY/Ili Nadhirah Mansor)
上诉庭驳回律师兼反对党人物林鼎(Lim Tean)提出的刑事动议申请,不同意将四项所谓具有公众利益的法律问题提交上诉庭审理,并下令他本月20日到国家法院报到服刑。
林鼎因在没有律师执照的情况下执业,触犯律师专业法令,原本被判监六周和罚款1000元,但控方上诉得直,高庭今年2月份改判林鼎坐牢三个月又一周。
林鼎之后通过刑事动议的形式向上诉庭提交了四项法律问题,要求上诉庭开庭审理。林鼎提出的问题包括上诉庭是否可以采用原审判刑后才确立的新量刑框架来加重刑罚等。
不过,上诉庭认为,林鼎企图重新争辩已处理过的问题,而且有关问题既非公众利益法律问题,也不会影响案件结果,裁定他提出的问题都不符合提交上诉庭审理的法定门槛,因此驳回他的申请。
上诉庭也下令,林鼎须于7月20日中午12点到国家法院报到,开始服刑;在此之前,保释条件维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