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后没改身份证地址 还用旧址借贷 男子罚款2000元

惹兰红山。(图:谷歌地图)
一名男子搬家后没有更改身份证上的地址,还利用旧住址借贷,被判罚款2000元。
移民与关卡局表示,这名62岁的本地公民Lee Kah Hin曾在惹兰红山租房。他在2020年4月搬走,到淡滨尼街的新住处居住。不过,男子不仅没有更改身份证上的地址,还继续使用旧住址向合法放贷公司借贷。
前房东在男子搬离两年后通报移民局,仍收到男子的信件,包括来自多家放贷公司的催款信。
移民局说,男子抵触了国民登记法令,没有在搬离旧址的28天内向移民局申报更换住址。
移民局表示,严正对待这类案件。违法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