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名年龄介于32至44岁之间的男子,涉嫌在警方执行公务时制造公共滋扰并使用侮辱性语言,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法庭被提控。
事发于2024年9月22日凌晨约5时10分,当时警方正在三廊路(Sam Leong Road)一处谋杀案现场进行勘查。四名男子走近封锁区域,并试图跨越警戒线。警方劝告他们改经其他路线离开。期间,其中三名男子涉嫌辱骂并使用粗言秽语攻击警员,另一名男子则用手机拍摄现场互动。尽管面对挑衅,执勤警员仍保持克制,努力缓和局势,同时持续进行谋杀案的调查工作。在多次劝说后,四名男子才最终经由替代路线离开。
经后续调查,中央警区的警员成功查明四人身份,并于9月23日将他们逮捕归案。
根据2014年《防止骚扰法》第6(3)条,对公职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的罪行,最高可判处12个月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并罚。而根据1871年《刑法》第290(b)条,制造公共滋扰的罪行,最高可判处3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元,或两者并罚。
警方郑重强调,任何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以及对执勤警员使用侮辱性语言,均属严重罪行,绝不容忍。对于此类行为,警方必会依法严正处理,绝不姑息。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9月24日 晚上9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