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新加坡电子烟分销团伙,竟分成“上、中、下”三层结构,明确分工,连续三年来在新加坡设货仓、接订单,再将货送上门,最终被查获取缔。
上述团伙从2022年年中至2025年10月16日,就从大马进口电子烟,并在新加坡分销。
《新明日报》报导,该团伙是一个三层结构的组织,一共14人,包括最高层的“新加坡团伙头目”,共三名成员、中层“新加坡分销人员”,共四名成员;以及最底层“地区分销人员”,共七名成员。
团伙被取缔后,其中一名地区分销人员落网后被控。被告是34岁的陈俊杰,他前天承认一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与一项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

被告陈俊杰每月赚取约3000至4000元(约9300至1万2400令吉)。
根据法庭文件,犯罪团伙在新加坡组下一间排屋以及一间公寓单位,当做“仓库”来存放电子烟等器具。
团伙听命于一名身处于马来西亚的人士,对方自称“Nobody”。
根据“Nobody”的安排,“新加坡团伙头目”负责协调从马来西亚向仓库运送电子烟及相关组件。头目也负责管理仓库内的库存、将物品装入邮寄塑料袋,以及安排送货事宜。
另外,头目们也负责管理财务,收取并核对每日收入、从“Nobody”处收取资金,用来支付工资、仓库租金、水电费及购买邮寄塑料袋等。随后,头目会将收入交给由“Nobody”安排的钱骡。
“新加坡分销人员”则负责运营两个仓库,接收以及盘点电子烟等物品。他们同样也将物品包装入邮寄塑料袋,并按邮政编码分类,好让“地区分销人员”配送。
“新加坡分销人员”会与“地区分销人员”见面,将当天的订单交给他们,并收取前一天的收入。之后,他们会核对收入,并交给头目。
“新加坡分销人员”每月收入约为4000至8000元。
配送一次赚10元
“地区分销人员”则从“新加坡分销人员”接收已包装好的电子烟包裹,将这些订单配送给客户。“地区分销人员”会被分配到一个特定的邮政区域,负责在该区域内配送,一次配送可赚取10元。
他们也会向组织报告任何未成功完成的配送,“地区分销人员”以现金方式收款,并负责保管这些现金。
“地区分销人员”会先扣除自己的每日收入,隔天再将所收取的款项交给“新加坡分销人员”。(人名译音)
月入达4000元 前后赚约4.5万元
被告共赚取4万5000元。
案件披露,在2024年10月,被告经朋友介绍,获取了“地区分销人员”工作。随后,他被安排负责邮政编码以“3”和“4”开头的区域。过程中,他用自己的车辆配送,每天配送15至30份订单。
被告每月赚取约3000至4000元,前后共赚取约4万5000元。
去年10月16日晚上,被告被捕。执法人员从其身上查获共31个电子烟、一根加热棒、一个加热棒装置,18个烟弹以及2398元现金。其中923元为从客户处收取的款项,80元为其配送所得的收入。案展8月19日下判。
Telegram及WhatsApp设群组沟通
犯罪团伙通过即时通讯平台如Telegram及WhatsApp运营多个聊天群组。
WhatsApp聊天群组一般用来与“Nobody”沟通、接收有关配送、客户订单以及行政事项的信息。
Telegram聊天群组则用于成员之间的内部沟通,成员们会使用假名,以保持匿名。
2025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从两间仓库查获共5万7818件电子烟及相关组件,其中1万6937件为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