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電子煙分銷團伙,竟分成「上、中、下」三層結構,明確分工,連續三年來在新加坡設貨倉、接訂單,再將貨送上門,最終被查獲取締。
上述團伙從2022年年中至2025年10月16日,就從大馬進口電子煙,並在新加坡分銷。
《新明日報》報導,該團伙是一個三層結構的組織,一共14人,包括最高層的「新加坡團伙頭目」,共三名成員、中層「新加坡分銷人員」,共四名成員;以及最底層「地區分銷人員」,共七名成員。
團伙被取締後,其中一名地區分銷人員落網後被控。被告是34歲的陳俊傑,他前天承認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與一項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

被告陳俊傑每月賺取約3000至4000元(約9300至1萬2400令吉)。
根據法庭文件,犯罪團伙在新加坡組下一間排屋以及一間公寓單位,當做「倉庫」來存放電子煙等器具。
團伙聽命於一名身處於馬來西亞的人士,對方自稱「Nobody」。
根據「Nobody」的安排,「新加坡團伙頭目」負責協調從馬來西亞向倉庫運送電子煙及相關組件。頭目也負責管理倉庫內的庫存、將物品裝入郵寄塑料袋,以及安排送貨事宜。
另外,頭目們也負責管理財務,收取並核對每日收入、從「Nobody」處收取資金,用來支付工資、倉庫租金、水電費及購買郵寄塑料袋等。隨後,頭目會將收入交給由「Nobody」安排的錢騾。
「新加坡分銷人員」則負責運營兩個倉庫,接收以及盤點電子煙等物品。他們同樣也將物品包裝入郵寄塑料袋,並按郵政編碼分類,好讓「地區分銷人員」配送。
「新加坡分銷人員」會與「地區分銷人員」見面,將當天的訂單交給他們,並收取前一天的收入。之後,他們會核對收入,並交給頭目。
「新加坡分銷人員」每月收入約為4000至8000元。
配送一次賺10元
「地區分銷人員」則從「新加坡分銷人員」接收已包裝好的電子煙包裹,將這些訂單配送給客戶。「地區分銷人員」會被分配到一個特定的郵政區域,負責在該區域內配送,一次配送可賺取10元。
他們也會向組織報告任何未成功完成的配送,「地區分銷人員」以現金方式收款,並負責保管這些現金。
「地區分銷人員」會先扣除自己的每日收入,隔天再將所收取的款項交給「新加坡分銷人員」。(人名譯音)
月入達4000元 前後賺約4.5萬元
被告共賺取4萬5000元。
案件披露,在2024年10月,被告經朋友介紹,獲取了「地區分銷人員」工作。隨後,他被安排負責郵政編碼以「3」和「4」開頭的區域。過程中,他用自己的車輛配送,每天配送15至30份訂單。
被告每月賺取約3000至4000元,前後共賺取約4萬5000元。
去年10月16日晚上,被告被捕。執法人員從其身上查獲共31個電子煙、一根加熱棒、一個加熱棒裝置,18個煙彈以及2398元現金。其中923元為從客戶處收取的款項,80元為其配送所得的收入。案展8月19日下判。
Telegram及WhatsApp設群組溝通
犯罪團伙通過即時通訊平台如Telegram及WhatsApp運營多個聊天群組。
WhatsApp聊天群組一般用來與「Nobody」溝通、接收有關配送、客戶訂單以及行政事項的信息。
Telegram聊天群組則用於成員之間的內部溝通,成員們會使用假名,以保持匿名。
2025年10月16日,執法人員從兩間倉庫查獲共5萬7818件電子煙及相關組件,其中1萬6937件為電子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