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9岁男子,怀疑其涉嫌在一起故意使用危险手段造成伤害的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
2026年8月2日晚上约7点,警方接到求助电话,赶赴义顺环路(Yishun Ring Road)现场。经调查,该男子在当天早些时候与一名14岁少年发生争执。起因是男子的电动辅助自行车与少年的电动滑板车发生碰撞,导致男子的个人财产受损。在争执过程中,该男子竟然使用一把钳子袭击该少年,导致其受到表面伤。警方已将该钳子作为证物没收。
该男子将于2026年8月4日在法庭受审。他将被指控触犯《1871年刑法典》第324条,即故意使用危险手段造成伤害罪。该项罪名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可处以鞭刑、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这种社区暴力行为持严肃态度,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打击那些公然藐视法律的人。
证物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8月3日 @ 晚上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