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年龄在21至35岁之间的司机,将于2026年3月11日被正式起诉危险驾驶罪。其中两人还将额外面临“危险驾驶致人受伤”的指控。
2024年10月27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斯丹福路通往福康宁联络道处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轿车侧翻在路旁。经过深入调查,交通警察发现,这起事故只是更大规模危险驾驶事件的冰山一角——六辆汽车竟在深夜联手上演了一场“速度与激情”式的飙车大戏。
初步调查显示,这六辆车在中央高速公路(CTE)上以惊人的速度疾驰,最高时速高达176公里/小时,几乎是90公里/小时限速的两倍!驶离CTE后,它们仍不减速,一路狂飙至乌节路,最终引发两起连环事故。
2024年10月27日事故详情如下:
第一起事故:一名21岁男性司机在斯丹福路上失控,猛打方向盘向右急转,冲上人行道,猛烈撞上交通信号灯杆与方向指示牌,最终侧翻在草坪上。司机本人及其21岁的男性乘客均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第二起事故:由于第一起事故导致前方车辆急刹,一名33岁男性司机被迫减速,后方一名27岁男司机反应不及,直接追尾撞上其车尾。两名司机均受伤,但拒绝送医。
经过多日缜密追踪,交通警察成功锁定全部六名司机身份并实施逮捕。所有涉事司机当场被吊销驾驶资格,涉案车辆全部扣押作为案件物证。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1)条,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处5000新元罚款、12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若造成他人受伤,处罚将大幅升级——罚款最高可达1万新元,监禁期限最长两年,或两者并罚,且可能被终身吊销各类车辆驾驶资格。
新加坡警察部队对危险驾驶行为零容忍。此类 reckless 行为不仅危及驾驶者自身安全,更严重威胁无辜路人生命。警方强调:谁敢拿生命当赌注,谁就准备好面对法律的雷霆之怒!
附件 A
21岁男司机驾驶的红色轿车——侧翻并损毁政府设施

33岁男司机驾驶的白色轿车——因前车事故急刹,导致后车追尾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10日 晚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