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近60万,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被抓

2018/07/28   •   6810阅
新加坡严格的反贪腐法令人瞩目,近日揭发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涉嫌受贿案件,凸显了该国对于贪腐的零容忍态度。虽然惩罚力度不如某些重罪,但对于轻微贪腐的处罚却异常严厉,一旦涉及“意图行贿”或“同意给予、同意接受”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新加坡的贪腐防治,旨在消除“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现象,持续严格执法,以维护国家廉洁形象。

一直以来,新加坡都是全球有名的廉洁国家,

国家不仅对受贿处罚严厉,对行贿处罚也从不手软!

曾经在新加坡有人因为“送”了一盒香烟就被判了坐牢。

在公务员阶层,政府也一直奉行高薪养廉,

但就算如此,还是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

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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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48岁的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Ivan Koh Siong Wee

被指接受数据资料服务公司董事长贿赂,

涉嫌贪污受贿近60万新币!

涉嫌对Koh行贿的人是数据库资源公司

Database Resources Services Pte Ltd的董事长Low Pok Woen,

该公司主要业务是数据资料服务,

行贿估计是为了换取与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的一些业务往来。

在2005年到2006年期间,

Koh曾5次接受Low的贿赂,

当中包括资深国家图书管理员Lee Tsu Tsuan的13.5万新币。

目前,Lee暂时没有被控上法庭,

而Koh和Low则是在7月23日被控。

目前,两人均以8万新币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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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表示,

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Koh将被控56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

根据新加坡法律,对行贿的最高惩罚是10万新元,

或坐牢5年,或两者并施。

虽然看起来严厉程度还不如

公共场所涂鸦被判鞭刑、贩毒被判绞刑。

但是,新加坡对于贪腐惩罚的严厉,

并不表现在重罪重罚,而是表现在轻罪重罚,

即对很小的贪腐处以相对很重的惩罚,

从而避免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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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就算你说两句“我会照顾你、还有好处”,

这都算是意图行贿,要被起诉!

因为新加坡法律规定:

不管行贿性报酬给予或未曾给予,

接受或未曾接受,只要“同意给予”或“同意接受”,

均被视为犯罪;

不管贿赂性报酬的接受者已经行动或未曾行动,

或“无意这样做”,均被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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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反贪一直以来都非常严格,

但这是在自毁前程,

根本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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