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前年轰动一时的淡滨尼2死8伤车祸,45岁肇事司机昨日承认危险驾驶等3项控状,案情揭露他当时以高达129公里至134公里的时速狂飙并闯红灯,导致6车连撞酿2死8伤惨剧。
这起致命车祸于前年4月22日早上7时许,在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处发生。
莫哈末沙菲面对5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17岁初院女学生在内的两人死亡、3人重伤和5人受伤,以及肇事后未停车。
被告昨日承认其中3项控罪,余项交由法官纳入考量。由于律师仍需时间准备求情书,案展9月7日下判。
控方援引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禁止媒体报导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资料,获法官批准。
根据案情,被告在载送Grab Hitch乘客到目的地后,沿着勿洛蓄水池路行驶。他因此前被一名白色马赛地轿车司机超车而感到不满,他在马赛地轿车后方以至少122公里的时速行驶,并在未打方向灯的情况下,从第二车道切换至第一车道,再切回第二车道,其间擦撞到马赛地,并险撞上一辆摩哆。

莫哈末沙菲因危险驾驶酿成2死8伤车祸,在国家法院认罪。 (《联合早报》档案照)
被告擦撞马赛地后扬长而去,以129公里至134公里的时速在十字路口闯红灯,导致6车连撞,当时红灯已亮起至少26秒,被告的车速远超案发路段每小时50公里的限速。
在车祸中不幸丧命的是17岁初院女学生和乘坐货车的灭虫公司57岁女职员诺兹罕。
受重伤的是女死者的48岁父亲、载着诺兹罕的65岁司机谢同财,以及白色起亚轿车的42岁女司机。
其他伤者包括在起亚汽轿车的11岁男童、迷你巴士60岁司机卓淑君和连你巴士上的11岁男童、驾驶黑色马赛地轿车的42岁男子,以及货车39岁乘客阿兹曼。(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