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前年轟動一時的淡濱尼2死8傷車禍,45歲肇事司機昨日承認危險駕駛等3項控狀,案情揭露他當時以高達129公里至134公里的時速狂飆並闖紅燈,導致6車連撞釀2死8傷慘劇。
這起致命車禍於前年4月22日早上7時許,在淡濱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處發生。
莫哈末沙菲面對5項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17歲初院女學生在內的兩人死亡、3人重傷和5人受傷,以及肇事後未停車。
被告昨日承認其中3項控罪,餘項交由法官納入考量。由於律師仍需時間準備求情書,案展9月7日下判。
控方援引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禁止媒體報導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資料,獲法官批准。
根據案情,被告在載送Grab Hitch乘客到目的地後,沿著勿洛蓄水池路行駛。他因此前被一名白色馬賽地轎車司機超車而感到不滿,他在馬賽地轎車後方以至少122公里的時速行駛,並在未打方向燈的情況下,從第二車道切換至第一車道,再切回第二車道,其間擦撞到馬賽地,並險撞上一輛摩哆。

莫哈末沙菲因危險駕駛釀成2死8傷車禍,在國家法院認罪。 (《聯合早報》檔案照)
被告擦撞馬賽地後揚長而去,以129公里至134公里的時速在十字路口闖紅燈,導致6車連撞,當時紅燈已亮起至少26秒,被告的車速遠超案發路段每小時50公里的限速。
在車禍中不幸喪命的是17歲初院女學生和乘坐貨車的滅蟲公司57歲女職員諾茲罕。
受重傷的是女死者的48歲父親、載著諾茲罕的65歲司機謝同財,以及白色起亞轎車的42歲女司機。
其他傷者包括在起亞汽轎車的11歲男童、迷你巴士60歲司機卓淑君和連你巴士上的11歲男童、駕駛黑色馬賽地轎車的42歲男子,以及貨車39歲乘客阿茲曼。(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