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法院。(图:档案照)
四名年龄介于32至47岁的男司机涉嫌超速驾驶重型车辆,今天(29日)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周一(28日)发文告表示,这些超速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至今年7月之间。这四起事件分别发生在实里达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马快速公路路段、薛尔思道往东海岸公园大道、亚逸拉惹快速公路往市区方向,以及中央快速公路往实里达快速公路方向。
涉案司机所驾驶的重型车辆都必须依法安装限速器,但他们全部被发现超速行驶,其中一人更在同一路段重复干犯相同罪行。
四名涉案司机将被控超速罪。
当局表示,绝不容忍超速驾驶行为,尤其是重型车辆司机,因为这类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破坏与伤害。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超速驾驶罪一旦成立,可被判长达三个月监禁、最高1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则可面临最多2000元罚款、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违规者的各级驾驶执照也可能被吊销。
所有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注册、最高装载重量介于50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必须在今年1月1日之前,安装限速器。如果这些车辆被发现超速,则须接受强制检查,确认限速器是否在正常运行状态。装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5000公斤之间的罗厘,则须在今年7月1日之前安装限速器。这些装置可确保罗厘的最高行驶速度限制在每小时60公里。
未有安装限速器的罗厘车主可能面临检控。不符合规定的罗厘也将被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并且不能续缴路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