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辉田鸡粥老板涉嫌逃税近380万元 被控上庭

2026/07/04   •   6077阅
震惊!曾获米其林必比登推介的网红店‘明辉田鸡粥’老板涉嫌巨额逃税被控,9年间少报千万收入,逃税近380万新元!揭秘其利用赃款豪购兰博基尼跑车与顶级洋房的奢华生活,家中竟藏240万现金,洗钱罪名在身将面临严惩,详情请点击查看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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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布托诺。(图取自网络)

(新加坡讯)赚逾千万元被指只申报百多万新元收入,涉嫌在9年内逃税近380万新元豪购兰博基尼跑车和洋房豪宅,还在家里藏了约240万新元的现款。曾获《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的明辉田鸡粥老板昨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布托诺(49岁)共面对30项控状,当中包括9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控状,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估税年期间,被告的餐厅实际营业收入约1124万4568新元,他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只申报152万5000新元,少报约971万9341新元,因此少缴约197万8065新元的所得税。

除了个人所得税,被告也被指报低营业额没有为公司注册和申报所得税,9项相关控状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之间,连续9年低报收入,没有为公司注册消费税,逃缴约179万7310新元的消费税。

涉案期间,他也因未妥善保存业务帐簿、发票及收据、保存业务及会计记录等法定记录,面对9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的控状。

被告也面对3项涉及洗钱罪的控状,指他利用逃税所得的赃物款,购买一辆兰博基尼超级跑车、一栋位于实龙岗花园布罗克汉普顿通道的优质洋房。被告的住家也被指搜出代表部分犯罪所得的246万新元现金。

根据新加坡法律,故意做出虚假陈述或申报以逃避税款者,一旦罪成可能需要缴付少交税款3倍的罚金,以及罚款最多一万新元、坐牢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

持有或使用犯罪所得利益者,一旦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多50万新元、坐牢最多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昨日被控后,获准以40万新元保释外出,案件将在8月7日过堂。

位于芽笼19巷的明辉田鸡粥海鲜煮炒店,荣获《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生意红火,近年来也成为许多人打卡的网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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