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輝田雞粥老闆涉嫌逃稅近380萬元 被控上庭

2026/07/04   •   6077閱
震驚!曾獲米其林必比登推介的網紅店『明輝田雞粥』老闆涉嫌巨額逃稅被控,9年間少報千萬收入,逃稅近380萬新元!揭秘其利用贓款豪購蘭博基尼跑車與頂級洋房的奢華生活,家中竟藏240萬現金,洗錢罪名在身將面臨嚴懲,詳情請點擊查看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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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布托諾。(圖取自網絡)

(新加坡訊)賺逾千萬元被指只申報百多萬新元收入,涉嫌在9年內逃稅近380萬新元豪購蘭博基尼跑車和洋房豪宅,還在家裡藏了約240萬新元的現款。曾獲《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的明輝田雞粥老闆昨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布托諾(49歲)共面對30項控狀,當中包括9項涉及個人所得稅的控狀,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估稅年期間,被告的餐廳實際營業收入約1124萬4568新元,他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只申報152萬5000新元,少報約971萬9341新元,因此少繳約197萬8065新元的所得稅。

除了個人所得稅,被告也被指報低營業額沒有為公司註冊和申報所得稅,9項相關控狀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之間,連續9年低報收入,沒有為公司註冊消費稅,逃繳約179萬7310新元的消費稅。

涉案期間,他也因未妥善保存業務帳簿、發票及收據、保存業務及會計記錄等法定記錄,面對9項牴觸《所得稅法令》和《消費稅法令》的控狀。

被告也面對3項涉及洗錢罪的控狀,指他利用逃稅所得的贓物款,購買一輛蘭博基尼超級跑車、一棟位於實龍崗花園布羅克漢普頓通道的優質洋房。被告的住家也被指搜出代表部分犯罪所得的246萬新元現金。

根據新加坡法律,故意做出虛假陳述或申報以逃避稅款者,一旦罪成可能需要繳付少交稅款3倍的罰金,以及罰款最多一萬新元、坐牢最多3年,或兩者兼施。

持有或使用犯罪所得利益者,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罰款最多50萬新元、坐牢最多10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昨日被控後,獲准以40萬新元保釋外出,案件將在8月7日過堂。

位於芽籠19巷的明輝田雞粥海鮮煮炒店,榮獲《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生意紅火,近年來也成為許多人打卡的網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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