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库存70箱啤酒售迷你超市 前超市组长监两周

2025/11/25   •   1297阅
马来西亚男子赖志文被指在新加坡超市担任组长时,挪用70箱啤酒库存,总价值3276元进行私下销售。该男子曾全额退还公司款项,但因持续三个月挪用,最终被判处两个星期的监禁。了解详情,揭示超市主管职务滥用的案例。

被告赖志文3个月内挪用超市库存的70箱啤酒,总价值3276元。(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马来西亚一名男子,在新加坡的连锁超市担任组长一职时,把库存70箱啤酒挪为私用,卖给迷你超市获利3276元而被控。

他事后全额退还公司,被判监禁两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赖志文(37岁,译音),案发时在新加坡罗弄柠檬第80座组屋的一家超市担任组长一职,他今日承认一项失信的罪名。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挪用超市库存的70箱啤酒,总值3276元。

一名迷你超市店主于2023年12月22日到超市取走一批啤酒箱,据称已付款给被告,被一名保安主管发现,但核查显示,这些付款未出现在超市的销售记录。

被告承认私下出售库存啤酒,并将销售款据为己有。

在三至四次交易中,被告将啤酒卖给同一名迷你超市店主,对方以现金直接支付给被告,被告未在超市收银系统登记这些交易。

事后,被告已将3276元全额退还给公司。

控方指出,这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持续3个月的挪用行为,建议判处3至4个星期监禁。

法官认为,尽管被告首次犯罪,并已全额赔偿且涉案金额不大,但身为超市主管仍挪用公司财物,为示威慑仍须入狱,判处两个星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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