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防部队走访组屋单位。(图:CNA)
在组屋走廊装置桑拿房的屋主虽已将桑拿房清除,但由于走廊杂物仍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因此将面对执法行动。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有网民指实龙岗中路第427座一间组屋单位外出现桑拿房,住户据悉是一对母子。单位女屋主在上周三(10日)联系市镇理事会,要求拆除桑拿房,拆除工作于隔天(11日)下午完成。
走廊仍有沙发和木柜等
不过,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记者走访事发单位发现,桑拿房清除后,单位外的公共区域仍存放许多盆栽、沙发和木柜。
民防部队今天(16日)答复CNA询问时表示,当局在接获通报后,于上周四走访事发单位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单位还违反了其他消防安全规定,包括在走廊存放物品。
民防部队说:“(民防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桑拿房的结构已被拆除。然而,有其他几处仍违反消防安全的情况,包括在公用走廊上存放物品,导致楼梯逃生通道受阻。”
“民防部队将对责任方或责任单位,采取后续执法行动。”
根据我国消防安全条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者,将收到一份作为警告的通知书,要求纠正火灾隐患。
如果违规情况严重,有关当局则会向当事人发出“违法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纠正行为后,罚款最高5000元。
没能纠正行为的人,则可能被控上法庭,若罪成或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居民有责任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根据规定,组屋住户应确保公共走廊上有至少1.2米的畅通逃生通道,住户也不应在电梯口和楼梯等公共区域放置物品。
民防部队表示,希望借此机会提醒公众,杂乱无章的公共区域可能会阻碍居民疏散,并在火患发生时妨碍消防工作。
当局也建议居民,若是想清除大件物品的话,可以联系市镇会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