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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尽管大多数注册公司需按年度提交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但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公司,存在审计豁免的政策。审计豁免意味着这些公司无需聘请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认可的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
小型公司豁免审计的资格标准
在新加坡,法定审计是一种外部审计,通常每年进行一次,以满足立法规定的一系列特定规定。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是管理公司法律法规的机构。所有公司都必须在成立后3个月内任命一名审计师,除非获得豁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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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7月1日起,审计豁免的适用条件有所调整。在此之前,如果公司是年收入不超过500万新币的豁免私人公司,则其财务账目可免于审计。然而,这一标准已被新的“小型公司”概念取代。根据新规则,公司无需再是豁免私人公司即可申请审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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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小型公司”或“小集团”并获得审计豁免:
01 在相关财务年度,该公司是一家私人公司。
02 在过去连续两个财务年度中,公司需至少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两项:
1、年总年收入≤1000万新币
2、总资产≤1000万新币
3、员工人数≤50人
03 对于隶属于集团的公司,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则符合审计豁免资格:
1、该公司必须具备小型公司资格
2、整个集团须被认定为“小集团”
常见Q&A
小型公司审计豁免适用于外国公司吗?
小型公司审计豁免仅适用于新加坡注册的公司。但是,为了确定公司所属的集团是否为小集团,该集团内的所有实体(包括外国实体)均被考虑在内,以确定该集团的综合总收入和综合总资产是否符合门槛。
是否属于一个集团的认定应根据会计准则作出决定(指《2007年会计法》第3部分下由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或编制的会计准则,适用于公司以及涉及其在新加坡运营的外国公司)。
在以下情况下:
(i) 如果母公司就集团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总资产”和“合并收入”应根据适用于集团的会计准则确定;或
(ii) 如果母公司未就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总资产”是指集团所有成员的总资产总和;“合并收入”是指集团所有成员的总收入总和。
如果一家公司有法人股东并且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小型公司审计豁免吗?
现在小型公司审计豁免的要求已更新,公司不再需要满足“豁免私人公司”的条件(其中一项要求是没有法人股东)。因此,即使公司有法人股东,只要符合小型公司和小集团的标准(满足三项量化标准中的任意两项),并且是私人公司,仍然可以享受小型公司审计豁免。
小型公司标准是否影响向ACRA提交财务报表的义务?
不会,提交财务报表的义务取决于公司是否为有偿付能力的豁免私营公司,目前确定提交财务报表义务的标准没有变化。
如果控股公司已经审计了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子公司是否也需要审计其财务报表,即使该子公司属于小型公司?
为了使子公司能够符合小型公司豁免条件,其所属的集团必须符合小集团资格并在合并基础上满足相关门槛。因此,即使子公司能够符合小型公司的资格,但其所属的集团不是小集团,并且控股公司必须审计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子公司将无法享受审计豁免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