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间策划抢劫 被判青年改造所一年

2024/12/28   •   1060阅
越南男子阮如英因保释期间抢劫35万元现金被判刑,案件涉及偷窃、失信及滥用毒品等罪名。详情包括犯罪过程、同谋及判决结果,以及后续上诉情况。了解更多关于犯罪行为、法律制裁和相关案例的信息。

20岁的越南籍男子阮如英在保释期间伙同两名同谋,设局抢走一名35岁男子35万元现金,于12月27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阮如英面临三项偷窃、失信以及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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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阮如英的同谋包括24岁的林俊豪和25岁的陈伟安。去年9月29日,陈伟安向阮如英和林俊豪透露其抢劫计划,并成功说服阮如英加入。阮如英在Telegram接到指令后,与同谋驱车前往工业区,并与一名陌生男子接头。

随后,他们前往宏茂桥12街一带等待受害者。 根据阮如英的指示,受害者将钱放入车辆后车厢。然而,林俊豪在后车厢关闭后未等阮如英上车便驾车离开,导致阮如英徒步逃离现场,受害者紧追其后。林俊豪随后使用部分赃款购买奢侈品,余款则通过陈伟安转交给另一名叫蔡凯旋的男子。

案发前三天,阮如英因吸食冰毒被捕,此次犯罪发生在保释期间,且阮如英未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法官最终判处其青年改造所12个月。阮如英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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