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了一名30岁男子,涉嫌参与一起机动车盗窃案。
2026年1月19日晚约11时45分,警方接到报案,称一辆租赁汽车于2026年1月18日停放在兀兰第83街多层停车场时被盗。受害者表示,车辆在未察觉的情况下不翼而飞。
通过实地走访与警方监控影像的协助,兀兰警区警员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于2026年1月22日将其逮捕,被盗车辆亦被成功寻回。初步调查发现,该租赁车的钥匙竟被遗忘在轮胎上整夜未取。
该男子将于2026年1月24日被送上法庭,面临依据《1871年刑法典》第379A条所指控的机动车盗窃罪,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罚款。
警方提醒所有车主务必采取以下防盗措施:
将车辆停放在照明良好的区域;
切勿将车钥匙或遥控器随意放置、无人看管;
离开车辆前,请务必带走现金卡、钥匙及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
即使只是短暂停留,也请务必关紧所有车窗并锁好全部车门。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1月23日下午5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