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了一名30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機動車盜竊案。
2026年1月19日晚約11時45分,警方接到報案,稱一輛租賃汽車於2026年1月18日停放在兀蘭第83街多層停車場時被盜。受害者表示,車輛在未察覺的情況下不翼而飛。
通過實地走訪與警方監控影像的協助,兀蘭警區警員迅速鎖定嫌疑人身份,並於2026年1月22日將其逮捕,被盜車輛亦被成功尋回。初步調查發現,該租賃車的鑰匙竟被遺忘在輪胎上整夜未取。
該男子將於2026年1月24日被送上法庭,面臨依據《1871年刑法典》第379A條所指控的機動車盜竊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提醒所有車主務必採取以下防盜措施:
將車輛停放在照明良好的區域;
切勿將車鑰匙或遙控器隨意放置、無人看管;
離開車輛前,請務必帶走現金卡、鑰匙及筆記本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
即使只是短暫停留,也請務必關緊所有車窗並鎖好全部車門。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1月23日下午5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