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非突发性打架 三司驳回越女上诉

2026/04/10   •   3006阅
越南女子阮氏玉富因涉嫌谋杀同居男友被判终身监禁,上诉遭三司驳回!案发当晚她竟特意前往厨房取最锋利的刀具,究竟是突发争执,还是蓄意杀人?从酒精中毒到刀具选择,细节揭开惊人真相,这场交织爱与怨的致命之夜,究竟谁该为悲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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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阮氏玉富星期四(4月9日)早上上诉失败。(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越南女谋杀已婚男友被判终身监禁,她不满上诉,称这是一起突发打架事件,希望借此减轻罪名,但三司指被告案发时还能到厨房取最锋利的刀子,质疑事件的“突发性”,最后驳回上诉。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这起谋杀案于2021年7月15日凌晨12时55分发生。43岁越南女子阮氏玉富涉于宏茂桥3道第562座组屋单位外,持刀捅向同居男友朱旺强(51岁,珠宝设计师),导致他重伤不治;阮氏玉富也在争执中受伤。

被告阮氏玉富不承认一项谋杀罪名,案经11天审讯后,法官于去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她终身监禁。她对裁决不满,今早通过律师到三司庭上诉。

被告早前抗辩时,称她案发时酒精中毒导致记忆衰退,也影响她产生谋杀意图的能力,认为控状可减为误杀。

被告代表律师昨日陈词时说,被告与死者案发前曾发生过几次争吵和肢体冲突,隔壁邻居曾听见被告与死者吵架和打架的声音而报警,被告也曾对救护人员申诉自己被打,身上有伤。

律师说,被告与死者之前就发生过不愉快,案发当天也发生突发打架事件,希望以“突然打斗”作为上诉理由。

律师也指出,被告在录口供时说,她每次切菜煮饭都使用干案的刀子,案发时取这把刀子是出于习惯。

不过三司指出,被告在审讯时没有把这个原因当作抗辩理由,并指被告有时间走到厨房取刀杀害死者,质疑这起打架事件的“突发性”。

律师解释说,被告走进厨房取刀子,其实只要数秒钟的时间而已。

不过三司还是没有被说服,并再次指出被告有时间走到厨房取刀,还故意取最锋利的刀子干案,认为她不能用“突然打斗”当上诉理由,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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