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阮氏玉富星期四(4月9日)早上上訴失敗。(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越南女謀殺已婚男友被判終身監禁,她不滿上訴,稱這是一起突發打架事件,希望藉此減輕罪名,但三司指被告案發時還能到廚房取最鋒利的刀子,質疑事件的「突發性」,最後駁回上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這起謀殺案於2021年7月15日凌晨12時55分發生。43歲越南女子阮氏玉富涉於宏茂橋3道第562座組屋單位外,持刀捅向同居男友朱旺強(51歲,珠寶設計師),導致他重傷不治;阮氏玉富也在爭執中受傷。
被告阮氏玉富不承認一項謀殺罪名,案經11天審訊後,法官於去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她終身監禁。她對裁決不滿,今早通過律師到三司庭上訴。
被告早前抗辯時,稱她案發時酒精中毒導致記憶衰退,也影響她產生謀殺意圖的能力,認為控狀可減為誤殺。
被告代表律師昨日陳詞時說,被告與死者案發前曾發生過幾次爭吵和肢體衝突,隔壁鄰居曾聽見被告與死者吵架和打架的聲音而報警,被告也曾對救護人員申訴自己被打,身上有傷。
律師說,被告與死者之前就發生過不愉快,案發當天也發生突發打架事件,希望以「突然打鬥」作為上訴理由。
律師也指出,被告在錄口供時說,她每次切菜煮飯都使用干案的刀子,案發時取這把刀子是出於習慣。
不過三司指出,被告在審訊時沒有把這個原因當作抗辯理由,並指被告有時間走到廚房取刀殺害死者,質疑這起打架事件的「突發性」。
律師解釋說,被告走進廚房取刀子,其實只要數秒鐘的時間而已。
不過三司還是沒有被說服,並再次指出被告有時間走到廚房取刀,還故意取最鋒利的刀子干案,認為她不能用「突然打鬥」當上訴理由,最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