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在坦滨(Tampines)造成致命连环车祸的司机于周四(8月6日)承认有罪。他承认在红灯亮起的情况下,以至少129公里的时速冲过路口,猛烈撞击多辆车辆,导致一名17岁学生和一名57岁女性死亡。
2024年4月22日早高峰时段发生的这场多车碰撞事故中,大多数涉事车辆都是父母在接送孩子上学。
在事故发生当天早晨,穆罕默德·萨菲·伊斯梅尔(Muhammad Syafie Ismail)在勿洛(Bedok)送完一名GrabHitch乘客。随后,一名接孩子上学的男子超过了他,萨菲因此愤怒,加速至至少122公里的时速危险超车。
他在勿洛水库路(Bedok Reservoir Road)的各车道间左右穿梭,险些撞上一名摩托车手,并擦撞了被他超车的车辆,随后继续加速。
大约早上7点,萨菲行驶至勿洛水库路、坦滨1路(Tampines Avenue 1)和坦滨4路(Tampines Avenue 4)的十字路口。当时红灯已经亮了至少26秒。
尽管拥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正从两个方向穿过马路,他仍以129至134公里的时速直接冲进路口。
碰撞过程
萨菲先后撞击了三辆车,导致这些车辆失控旋转,进而撞上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校车。
第一辆车由一名48岁男子驾驶,他刚送完妻子和女儿,正载着17岁的女儿去学校。在被萨菲的高速车辆撞击后,该车剧烈旋转、翻滚并侧翻,途中又撞到了另外两辆车。司机在撞击中意识模糊,最终昏迷。
当他在医院醒来时,第一句话是:“我的女儿在哪里?”当得知女儿已经去世时,他崩溃大哭,在护士的搀扶下走到女儿的遗体床边,紧紧握住她的手。
萨菲撞击的第二辆车同样发生了旋转。驾驶员是一名42岁的女性,她刚送完女儿,正载着11岁的儿子上学。事故后,该女子检查发现儿子已解开安全带跑向附近的组屋楼栋。她从前乘客侧爬出寻找儿子,两人返回现场时发现,第一辆车中的17岁女孩被压在他们的车底,消防员正试图将其救出。
萨菲撞击的第三辆车冲上路肩,撞上了一根灯柱。驾驶员是一名43岁男子,当时载着7岁和11岁的两个女儿。撞击后,他立即确认女儿们安全,并因学校就在附近,让她们步行前往。该男子因颈部扭伤被送往医院。
第二次碰撞
在由第一辆车失控引发的第二次碰撞中,一辆校车被撞击。校车由一名60岁女性驾驶,车上载着一名11岁学生。当萨菲撞击第一辆车导致其旋转并撞向校车时,司机立即照顾车内头部受伤的男孩。随后,她的子女将她送往医院,她当时处于震惊状态且胸口疼痛,被诊断为焦虑症并开具了止痛药。
另一辆涉事面包车由一名64岁男子驾驶,载着同事。一名39岁男子坐在前排,一名57岁女性坐在后方固定在车上的沙发上。当第一辆车撞击面包车导致其旋转时,司机在震惊中迅速冷静下来,拉起手刹停止车辆。
然而,坐在后方的女性一动不动,最终因多处受伤死亡。面包车司机则遭受了骨折等伤势,手臂需用吊带固定。

萨菲直到撞上坦滨4路的绿色护栏才停下来。他一直坐在座位上,直到一名路人帮他离开,随后他坐在马路上等待当局抵达。
在这场高速撞击中,他的车辆被完全摧毁,两段护栏和一根灯柱受损。事故导致交通严重瘫痪,有人向警方反映被堵在路上长达45分钟。警方不得不封锁路口进行法医鉴定,并清理碎片、碎玻璃和泄漏的机油。
事故惨状引发了17人向警方报案,他们描述看到有人被压在车底、多人受伤、地面血迹以及车辆冒出白烟。
萨菲是一名45岁的新加坡男子,他承认了三项指控:危险驾驶导致死亡、导致严重伤害以及导致伤害。其他指控将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对受害者的影响
法庭获悉,多名受害者在事故后被诊断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死者(17岁女孩)的母亲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她感到极度悲伤,认为生活毫无意义,并曾责怪丈夫幸存而女儿离世,但随后意识到这并非丈夫的错。她将责任归咎于学校当天的活动安排,也责怪自己,因为她在那天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她极度思念女儿,刻意避开那个路口,甚至在出租车司机经过该路口时与其发生争执。她停止了工作,没有精力做家务,难以照顾其他孩子。
另一名受害者——那名11岁男孩在事故后反复做噩梦。巨大的噪音会让他想起事故,他感到恐惧并担心坏事发生。他变得更加担心母亲,甚至在学校请求去洗手间哭泣。
他的母亲(当时是一名会计师)被诊断出患有PTSD,不得不转岗到压力较小的职位以便进行物理治疗。她的岗位从财务分析转为监管报告,法庭称这将影响她未来的职业晋升。事故后,该女子每天崩溃大哭,尝试复工但无法集中注意力,睡眠受到严重干扰,经常在惊恐和哭泣中惊醒,并刻意避免阅读关于此次事故的新闻。

由于辩护律师需要时间准备减轻处罚的陈述,量刑被推迟至9月。
法庭获悉,萨菲此前有违反交通法的记录。副检察官尼兰詹(Niranjan Ranjakunalan)表示,他有“糟糕的驾驶记录”,其中提到他在2022年4月因鲁莽驾驶被罚款200新元并扣除6分。
根据法律,危险驾驶导致死亡最高可判处2至8年监禁,并禁驾至10年;危险驾驶导致严重伤害可判处1至5年监禁,禁驾至8年;危险驾驶导致伤害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罚款最高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