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日后或可在非国庆期间张挂国旗
滥用国家象征罚款提高至3万元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在国会为国家象征法案提出一读。法案一旦通过,将取代1959年生效的新加坡国徽、国旗与国歌法,给予国家象征和总统象征正式的法定认可,并提供一个框架,提倡正确使用国家象征的方式。
公众日后或能在国庆期间以外的特定时候张挂国旗,彰显国家自豪感及团结精神。
为避免国家象征被滥用,政府拟将最高罚款额从1000元提高至3万元,违例者也可被判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刑罚将和破坏国家古迹的惩处相似。
这些都是国家象征法案(National Symbols Bill)将涵盖的事项。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星期二(8月2日)在国会为法案提出一读。
部长可按条规准许或拒绝使用国家象征
法案一旦通过,将取代1959年生效的新加坡国徽、国旗与国歌法(Singapor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Act),给予国家象征和总统象征(Presidential Symbols)正式的法定认可,并提供一个框架,提倡正确使用国家象征的方式。
到时,除了国徽、国旗和国歌,1959年后受承认的国家象征,包括国家信约、国花和狮头符号将受法定认可。总统徽章、旗帜和印章将列为总统象征。
指定人物,如部长也可按条规,准许或拒绝国家象征的使用。例如,指定人物可破例让公众在非国庆期间(即7月1日至9月30日以外)也能张挂国旗。
这项调整是为回应公众的持续要求,希望能在国庆期间以外的重要日子,如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张挂国旗,彰显国家自豪感与团结精神。
去年成立的国家象征公民工作组也建议,允许在艰难时期,如冠病疫情期间张挂国旗,以示全民上下一心。
发布明确指导原则 提高妥当用国家象征意识
由47人组成的国家象征公民工作组,去年花了四个月时间,征询近1500名新加坡人的看法,探讨如何加强新加坡人与国家象征的联系,以及探索有没有可能认同新的国家象征。
文社青部则在今年6月13日至7月8日,就拟定的国家象征条规征询公众意见。受访者同意公众能更灵活地使用国旗,也意味着要肩负更大的责任感。
大部分受访者也同意,若使用国旗设计或元素有不敬之处,政府有权发出禁令。也有受访者希望当局能阐明要丢弃属于国家象征的物品时,该如何处理,以及能如何在数码空间使用这些国家象征。
文社青部指出,当局会继续提高公众对妥当使用国家象征的意识,包括发出明确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