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11日,58岁的新加坡公民陈其伟(Tan Khi Wie,以下简称“陈某”)被判处14个月零三周的监禁。他被裁定违反《移民法》和《刑法》共六项罪名,具体包括:
两项未能出示有效护照罪(根据《移民法》第5A(1)(a)条处罚)
一项在入境申报卡中提供虚假陈述罪(根据《移民法》第57(1)(k)条处罚)
一项故意出示虚假护照罪(根据《移民法》第28(4)(d)条处罚)
一项非法离境罪(根据《移民法》第5(4)条处罚)
一项未能出庭罪(根据《刑法》第174条处罚)
此外,另有16项违反《移民法》的指控在量刑时被予以考虑。
潜逃与随后被捕
早在2002年8月6日,陈某曾因一项欺诈罪被判处18个月监禁。他当时通过欺骗当时的新加坡生产力与标准局,非法骗取了“本地企业技术援助计划”下的一笔高达195,800新加坡元的拨款。
陈某在2002年8月就其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为了逃避服刑,他潜逃出新加坡,随后未能出席2003年1月21日的上诉庭审。2003年2月20日,法院对其发出了逮捕令。
直到2026年3月7日,陈某试图使用一本名为“Ken Srona”的印尼护照在樟宜机场办理入境手续。由于他无法通过自动通道完成入境清关,移民与关卡局(ICA)官员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检查,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并发现他正是警方通缉的逃犯。陈某随即被拘留并移交给警方。
非法出入境新加坡
ICA的调查显示,陈某在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期间,通过渔船非法离开新加坡。他首先前往马来西亚柔佛州的巴西古当,随后前往泰国,最终抵达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并长期居住在那里。
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陈某多次使用名为“Ken Srona”的印尼护照出入新加坡。同时,他在入境申报单中虚假声明,称自己从未使用过其他姓名的护照进入新加坡。
ICA已通过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和数据分析,加强了入境清关流程和系统。自2020年7月起,ICA在检查站部署了多模态生物识别系统,以更好地检测使用多个或虚假身份的人员。新加坡所有陆路、海路和航空检查站的自动通道均配备了虹膜和面部扫描仪。这些生物识别标识的同步使用,为验证旅客身份提供了极高准确度的方法,进一步增强了ICA维护新加坡边境安全的能力。对于试图通过冒用身份或使用与此前入境时不同的身份来规避ICA检查的旅客,ICA将毫不犹豫地采取严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