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经理贿赂他人获取合同 被判坐牢16个月

2023/03/03   •   975阅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经理因贿赂他人获取合同被判处16个月监禁。案件涉及公司串谋抬高估价,并因此获得巨额合同。详情包括贿赂、串谋以及多付金额等关键信息。

公司董事经理贿赂他人获取合同 被判坐牢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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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公司董事经理贿赂他人以换取获得造船公司吉宝远东的合同,被法庭判处坐牢16个月。

61岁被告Fatkullah Tiap的公司Growa,主要分销起重机并提供这些设备的维修服务。吉宝远东是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的子公司。

案情显示,两家公司的两名董事向被告献议,可让被告获得吉宝远东有关检查起重机的合同,但被告必须支付“佣金”。三人过后串谋吉宝远东的一名经理,抬高Growa提交的估价,并让Growa在2015年1月到2016年10月获得总值至少98万7000元的合约。吉宝远东因此多付了49万2000元。

其中一名涉案董事早前已被判坐牢17个月又三个星期。另一名董事和吉宝远东经理的案件则还有待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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