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8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龄在18岁至77岁之间),涉嫌协助非法高利贷团伙开展业务。其中,6名男子将于2026年8月13日在法院被起诉。
2026年8月12日,来自刑事调查局、警察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司令部的100多名警员开展了一次全岛执法行动,在多个地点同步进行突击搜查。此次行动的目标是涉嫌参与非法高利贷团伙的人员,以及涉嫌欺诈注册后付费SIM卡并将其提供给该团伙用于非法贷款活动的违规手机零售商。
初步调查显示,这11名嫌疑人以不同身份协助该团伙。其行为包括:利用新加坡注册的手机线路发送大量提供“快速现金”和“便捷贷款”的短信广告、为这些手机号充值以维持短信发送、担任跑腿,以及提供银行账户以方便非法高利贷交易。
据信,该团伙导致了至少25,500起ScamShield举报和至少1,509起警方报告,其中883起与非法高利贷相关。在行动期间,警方缴获了超过41万新元的现金、2台笔记本电脑、22部手机、14张SIM卡和24张银行卡作为证物。此外,与该团伙相关的29个银行账户(总余额超过10.6万新元)已被冻结,价值超过2.5万美元的加密货币也被没收。
6名年龄在26岁至29岁之间的男子将根据《2008年放贷者法案》第19条被起诉。其中一人还被发现持有300多个电子烟及相关配件,大部分被缴获的物品疑似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弹。该男子目前正配合卫生科学局(HSA)根据《1993年烟草和电子烟控制法案》进行调查,电子烟已被送往检测。
其余5名涉嫌协助该团伙的人员仍在接受调查。
在突击搜查后,警方又确认了5名年龄在20岁至52岁之间的男子,他们正配合调查其在欺诈注册SIM卡中的角色,这些SIM卡随后被该团伙用于发送推广贷款服务的群发短信。
根据《2008年放贷者法案》,首次被判定从事或协助非法高利贷业务的违规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监禁,处以不少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的罚款,以及不超过六次鞭刑。
根据《1906年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骚扰)法案》第39G条,协助欺诈注册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动的行为,可被处以不超过1万新元的罚款,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如果被定罪,相关人员还可能面临不超过12次鞭刑。
电子烟在新加坡是违法的。在新加坡进口、分发、销售、提供销售或持有用于销售的电子烟及其组件,以及含有依托咪酯等特定精神活性物质的烟草产品或仿制烟草产品均属犯罪。进口者面临3至20年监禁和5至15次鞭刑;供应商面临2至10年监禁和2至5次鞭刑。
刑事调查局局长、高级助理警察局长林朱利乌斯(Julius Lim)表示:“非法高利贷团伙依赖一个支持网络来维持运作——从跑腿、银行账户持有者,到那些让犯罪团伙能够利用本地SIM卡进行非法活动的人。无论扮演什么角色,警方将继续对参与非法高利贷活动的人员采取坚决的执法行动。那些支持这些团伙的人应当预料到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众如怀疑或知晓任何人涉及非法高利贷活动,可拨打警方热线 1800-22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执法行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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