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8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齡在18歲至77歲之間),涉嫌協助非法高利貸團伙開展業務。其中,6名男子將於2026年8月13日在法院被起訴。
2026年8月12日,來自刑事調查局、警察情報局和特種作戰司令部的100多名警員開展了一次全島執法行動,在多個地點同步進行突擊搜查。此次行動的目標是涉嫌參與非法高利貸團伙的人員,以及涉嫌欺詐註冊後付費SIM卡並將其提供給該團伙用於非法貸款活動的違規手機零售商。
初步調查顯示,這11名嫌疑人以不同身份協助該團伙。其行為包括:利用新加坡註冊的手機線路發送大量提供「快速現金」和「便捷貸款」的簡訊廣告、為這些手機號充值以維持簡訊發送、擔任跑腿,以及提供銀行帳戶以方便非法高利貸交易。
據信,該團伙導致了至少25,500起ScamShield舉報和至少1,509起警方報告,其中883起與非法高利貸相關。在行動期間,警方繳獲了超過41萬新元的現金、2台筆記本電腦、22部手機、14張SIM卡和24張銀行卡作為證物。此外,與該團伙相關的29個銀行帳戶(總餘額超過10.6萬新元)已被凍結,價值超過2.5萬美元的加密貨幣也被沒收。
6名年齡在26歲至29歲之間的男子將根據《2008年放貸者法案》第19條被起訴。其中一人還被發現持有300多個電子煙及相關配件,大部分被繳獲的物品疑似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彈。該男子目前正配合衛生科學局(HSA)根據《1993年煙草和電子煙控制法案》進行調查,電子煙已被送往檢測。
其餘5名涉嫌協助該團伙的人員仍在接受調查。
在突擊搜查後,警方又確認了5名年齡在20歲至52歲之間的男子,他們正配合調查其在欺詐註冊SIM卡中的角色,這些SIM卡隨後被該團伙用於發送推廣貸款服務的群發簡訊。
根據《2008年放貸者法案》,首次被判定從事或協助非法高利貸業務的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處以不少於3萬新元且不超過30萬新元的罰款,以及不超過六次鞭刑。
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案》第39G條,協助欺詐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的行為,可被處以不超過1萬新元的罰款,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定罪,相關人員還可能面臨不超過12次鞭刑。
電子煙在新加坡是違法的。在新加坡進口、分發、銷售、提供銷售或持有用於銷售的電子煙及其組件,以及含有依託咪酯等特定精神活性物質的煙草產品或仿製煙草產品均屬犯罪。進口者面臨3至20年監禁和5至15次鞭刑;供應商面臨2至10年監禁和2至5次鞭刑。
刑事調查局局長、高級助理警察局長林朱利烏斯(Julius Lim)表示:「非法高利貸團伙依賴一個支持網絡來維持運作——從跑腿、銀行帳戶持有者,到那些讓犯罪團伙能夠利用本地SIM卡進行非法活動的人。無論扮演什麼角色,警方將繼續對參與非法高利貸活動的人員採取堅決的執法行動。那些支持這些團伙的人應當預料到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公眾如懷疑或知曉任何人涉及非法高利貸活動,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2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執法行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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