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高薪 跳槽到非法赌网上班 大马女换来26个月监禁

2019/01/23   •   3万阅
马来西亚女郎因受薪诱惑,为非法网络赌博集团担任行政员,非法获利高达9万令吉,最终被判刑26个月。案件涉及网络赌博、有组织犯罪等,揭示了非法赌博集团的运作方式和网络犯罪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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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3日讯)为了2000元(约6000令吉)薪水,大马女郎跳槽当非法网上赌博集团行政员,3年多来估计收入9万元(约27万令吉),如今落得坐牢26个月的下场。

《联合晚报》报导,31岁被告赖云珊昨午承认抵触远程赌博法令和有组织罪案法令等4项控状。她将在2月11日,农历新年过后开始服刑。

2008年初,被告从马来西亚到新加坡工作,在SPA当接待员,薪水加佣金共1200元(约3600令吉),之后辞职到别处工作。

2013年7月,被告告诉朋友邱佳仪(28岁),她想换工作。对方问她有没有兴趣帮薛少文(53岁)工作,月入2000元,薪水多过她现在的工作。

薛少文和他的两个哥哥薛显添(71岁)和薛绍发(63岁)被指是非法网上赌博集团的首脑。

被告被薪水吸引而答应。邱佳仪替她申请工作准证,上面注明她在一家贸易公司当文员。

被告于2013年7月开始工作,办公室在乌美一带。她后来也被派到新山的办事处工作。

据案情,被告称薛氏三兄弟经营万字票、多多和赛马网站。她听从三兄弟的指示行事。

被告的职务包括负责与“代理”协调、输入赌注,以及计算亏损和盈利等,有时也负责输入跟非法赌博活动相关的资料。

从2013年7月到2016年10月,被告月薪从开始的2000元增至3000元(约9000令吉),估计收入9万元。

被告是在2016年12月2日,打算从兀兰关卡进入新山时被捕。(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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