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捐款实为诈骗,获刑46个月

2025/11/17   •   327阅
42岁男子林嘉强冒充慈善工作者,伪造证件募捐诈骗逾12,600人,非法敛款超10.6万新元,最终因四项诈骗罪被判46个月监禁。案件揭露其长达四年的骗局,警方与慈善总监办公室提醒公众:参与捐款前务必核实募捐者身份,警惕虚假慈善活动。了解如何安全捐赠、识别诈骗征兆,保护自身权益免受不法分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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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42岁的林嘉强(Lim Kah Kheng,简称Lim)因四项触犯《1871年刑法典》第420条的诈骗罪,被判处46个月监禁。

此外,另有八项诈骗罪及三项住家盗窃罪(根据《刑法典》第380条)也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2024年6月24日,警方接到报案,指一名男子在勿洛北街3号附近挨家挨户敲门,以募捐为名进行活动。经深入调查发现,林某自2020年1月28日至2024年6月24日期间,伪造员工证及虚假文件,策划了一场募捐骗局。他以社会创业和慈善工作的名义,误导七名参与者,使他们误以为自己正参与合法的慈善活动,进而欺骗公众在虚假前提下捐款。

经后续调查,勿洛警区的警员迅速锁定该男子身份,并于接报当天将其逮捕。

该诈骗行动主要针对住宅区,受害人数超过12,600人,非法募集的捐款总额逾10.6万新元。

根据《刑法典》第420条,任何触犯该条款者,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及最高十年监禁。警方与慈善总监办公室提醒公众,务必警惕此类募捐骗局。

公众可参考以下安全捐款及防骗建议:

当遇到募捐者时,应保持清醒,切勿因压力而立即捐款。虽然大多数募捐活动属实,但公众仍应先了解详情,确保善款捐给可信的机构。骗子常利用现实情况,如危机或灾难期间,或冒用知名、可信组织的名义,诱骗人们捐款。

务必做到“先询问、再核实、后捐赠”。首先,应询问受益人是谁、捐款用途为何、以及多少款项真正用于受益人。其次,可通过“慈善门户网”(www.charities.gov.sg)查证募捐者是否为新加坡注册慈善机构,或是否持有有效的海外募捐许可。

切勿向不熟悉或不信任的人士汇款,或提供个人信息、信用卡资料及网上账户详情。

若对募捐活动存疑或怀疑其真实性,切勿因压力而捐款。如有疑虑,可直接通过该组织的官方网站进行捐赠。

若怀疑遭遇诈骗,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可疑的慈善募捐活动,可通报至慈善总监办公室(电邮:[email protected])。更多资讯可浏览go.gov.sg/safergiving

新加坡警察部队

慈善总监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晚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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