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客变卜基非法收注 3个月内赚6000元

2026/03/23   •   327阅
赌客摇身一变成非法收注中间人,三个月赚取超六千元佣金,却因代客网络下注被判处两个月监禁与罚款。本案揭示小人物如何在赌博灰色地带中铤而走险,从普通赌客蜕变为‘卜基’,却难逃法律制裁。背后隐藏的网络赌局与前科记录,更凸显改过自新与犯罪风险的博弈,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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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世轩。(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赌客变卜基,为幕后老板非法收注后再代为在网站非法下注,在3个月内赚超过6000元,结果被判坐牢两个月和罚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世轩(译音,37岁)承认一项抵触赌博管制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1月收到非法万字票下注的广告短信。被告回复短信后,开始通过网路下注。

一个月后,非法收注的经营者想聘请被告当卜基收注,并答应他可以抽取赌客下注额的10%当作佣金,赌客若中奖,他也可抽奖金其中的5%当佣金,被告因此同意。

被告在3月拿到了下注网站的账号和密码,能够自行登入网站。当时账号内还有2万元的额度。被告随后开始向两名友人收注。

有朋友想要下注时,会先通知被告他们想下注的号码,由被告登入网站下注。被告之后才通知朋友要支付的赌金,以及安排见面取款,再把钱交给非法收注者的跑腿。

被告从去年3月到5月28日,一直当中间人,每个月赚约2000元,这期间共入袋至少6127元6角4分。

被告在5月28日被逮捕。

求情称无证据显示 涉组织性犯罪

律师说,被告虽有前科,但他也有去工作,当个好公民。

控方说,被告涉及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且是在网上下注,难以侦查。另外,被告曾在2007年触犯公共赌馆法令,当时被判12个月缓刑,其他前科还包括2008年犯下抢劫和2019年犯下酒驾罪行。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3到4个月的监禁和罚款。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年轻时犯下较严重的罪行,但后来在2019年创业经营收债公司;此外,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涉及组织性犯罪,涉案的就只有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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