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防局的一名行政人员因家中马桶漏水,急需50元修理费,竟在办公室内偷取下属的这笔钱。她被控两项偷窃罪,案件显示,她是兀兰消防局的员工,而受害者则是她的下属,当时在办公室服役。
事发时受害者将钱包放在行政办公室内,半小时后发现30元不见了。由于当天是除夕,受害者没有立即汇报,而是在稍后将钱包放回工作桌上,并启动了电脑上的网络摄像头,希望能拍到小偷的影像。
同月20日,他的电脑捕捉到了被告从他的钱包中偷取50元的画面。第二天,受害者报警处理。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由于家中马桶漏水,急需50元维修费用,因此趁受害者不在办公桌旁时行窃。
被告已全额赔偿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