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防局的一名行政人員因家中馬桶漏水,急需50元修理費,竟在辦公室內偷取下屬的這筆錢。她被控兩項偷竊罪,案件顯示,她是兀蘭消防局的員工,而受害者則是她的下屬,當時在辦公室服役。
事發時受害者將錢包放在行政辦公室內,半小時後發現30元不見了。由於當天是除夕,受害者沒有立即彙報,而是在稍後將錢包放回工作桌上,並啟動了電腦上的網絡攝像頭,希望能拍到小偷的影像。
同月20日,他的電腦捕捉到了被告從他的錢包中偷取50元的畫面。第二天,受害者報警處理。被告在接受調查時承認,由於家中馬桶漏水,急需50元維修費用,因此趁受害者不在辦公桌旁時行竊。
被告已全額賠償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