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调查局何时成立?在打击贪污方面有何权力?

贪污调查局。(图:CNA/ Javier Lim)
近日涉及几名人民行动党议员的事件备受争议,贪污调查局也在这几起事件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贪污调查局何时成立、拥有什么权力、在过去处理的高调案件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交通部长易华仁周二(11日)和酒店大亨王明星被贪污调查局(CPIB)逮捕,两人目前保释在外。
另外在5月份,贪污调查局也参与了针对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租住黑白屋事件的调查工作。
从以上事件,不难看出贪污调查局在维护公共服务的廉洁,并鼓励私人企业进行诚实的交易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贪污调查局何时成立?
英国殖民政府对警方刑事侦查部门的反贪污小组的无能感到担忧,于是决定在 1952 年成立贪污调查局。
当时反贪污小组无法遏制殖民时期警方的腐败。当时,三名警探在榜鹅海滩劫持了价值 40万元的鸦片,随后还发现有高级警官参与其中,但由于反贪污小组无法收集足够的证据,只有两名警察接受处罚。
刚成立的贪污调查局只有13名调查人员。1959年,新加坡实行自治,情况出现了好转。建国总理李光耀上任后,便开始巩固对腐败的零容忍立场。
贪污调查局目前隶属总理公署管辖。
贪污调查局局长可直接向总理汇报
贪污调查局直接向总理报告,而不向任何其他部长或政府机构报告。
李光耀在贪污调查局的60周年纪念书籍中写道,如果总理拒绝同意让贪污调查局调查某个案件,包括针对总理本人的案件,局长可以直接向总统请求允许进行调查。
贪污调查局时任运营总监Koh Teck Hin在一份 2012 年题为《腐败犯罪调查和起诉》的论文中写道,这赋予贪污调查局“独立性”,“让任何政府机构都无法质疑我们或影响我们的执法和调查工作”。
他指出,贪污调查局可以处理所有领域、任何行业或商业部门、政府所有部门、司法部门、议会、政党、非政府组织的腐败问题。没有法律不允许贪污调查局进行调查的领域。”
就易华仁的案件而言,李显龙总理于本月5 日听取了贪污调查局的汇报,当局也寻求李总理的同意,展开正式调查。
贪污调查局处理过的高调案
1975 年:
环境部政务部长黄循文涉及高达80万元的贪污案,利用部长身份协助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并获得洋房和免费机票作为回报。
他被判坐牢四年六个月,并支付约 7000 元的罚款。他上诉后,刑期被减少到18个月。
1986 年:
1986 年 11 月 21 日,贪污调查局就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的腐败投诉向时任李光耀总理汇报。
被指在1981年和1982年之间,收取总计100万元的贿赂,以换取帮助两家房地产开发商保留和收购土地用于开发。
李光耀总理批准贪污调查局进行公开调查,当局在12 月 2 日首次审问郑章远。
郑章远被要求休假至12月31日。届时调查完成后,总检察长将决定是否起诉他。
12月14日,郑章远在家中自杀身亡。他在写给李光耀总理书信中写道:“我觉得自己对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我觉得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觉得我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最高的惩罚。”
1994 年:
贪污调查局对公用事业局前副总裁崔汉添展开调查。
他在隔年,因串谋犯罪和收取一名曾担任公用事业局职员的商人共计约1385万元的贿赂,被判14年监禁。
这笔贿赂总额仍然是我国历史上迄今为止的单案中,最大金额的贿赂。
2012年:
贪污调查局向中央肃毒局前局长黄文艺和民防部队前总监林新邦提出以性换取腐败罪的指控。
林新邦被爆出在任职期间,向三家资讯科技供应商的女职员索取性贿赂,换取他帮助她们的公司取得商业利益,于2013年被定罪并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黄文艺则被指向一名资讯科技供应商的女职员索取性贿赂,最终被无罪释放。
2015年:
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因收受建筑承包公司董事谢成兰超过 8万6000 元的贿赂而被控。
作为贿赂的回报,谢成兰的两家公司获得更多市镇会的项目。谢成兰也带黄志明到KTV、按摩院和餐厅,以讨好他。
两人均于 2018 年被定罪。黄志明在2020 年上诉后,被判处 39 个月监禁,谢成兰则被判处 33 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