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柔恩到海底捞吃霸王餐。 (谷歌地图)
(新加坡讯)一名妇女在海底捞先谎称经理请客,之后又假装是员工吃霸王餐,随后还接连犯下偷窃罪,最后被判入狱8周又5天。
被告王柔恩(40岁,译音)共面对5项包括偷窃和欺骗等的控状,她前天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4年10月28日凌晨约12时17分,被告在巴耶利峇中心的海底捞分店用餐,点了牛肉、伊比利亚黑猪肉、虾滑、田鸡等总值203元5分的食物。
约两小时后,当服务员向被告出示账单时,被告突然声称该店店长曾许诺让她免费用餐。然而服务员向店长核实后,店长明确表示并无此事。
被告计谋未逞,竟改口自称其实是海底捞滨海湾金沙分店的员工。但经店家核查,证实被告并非员工,她也无法出示任何员工证。最终,被告直接径直离开餐厅,未支付一分钱。该店主管得知后,于同日报警。
此外,被告在事发一个多月后的12月21日上午8时13分许,又在裕廊西5道第720座组屋楼下的杂货店行窃,未付款便拿走两包价值7元8角的葡萄干面包。数分钟后她折返店内,再次顺手牵羊拿走六个价值9元6角的参巴江鱼仔面包。
该店店长3天后调阅闭路电视画面时发现被告行窃,同日报警。被告对偷窃供认不讳,供称是一时冲动犯案。
到了2025年10月6日下午约5时30分,被告再次到裕廊坊的唐吉诃德分店干案,将总值300元的商品塞进随身携带的白色袋子里,未付款便离去。直至同月15日,分店销售经理查看监控画面时才揭发其罪行并报警。
求情称家庭压力才犯案
被告求情称患精神病,也在犯错后曾自愿前往警局自首,称是因家庭压力才犯案。
被告在求情时对所犯下的错误表示后悔,并对浪费公共资源深感抱歉。她表示出狱后会积极寻求治疗,称自己从未想过逃避责任,并已向律师承诺会做出改变。
她还解释,当时在海底捞吃霸王餐,是因为一时气愤该名服务员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