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73岁男子在购物中心经营两家美容店,却默许没有执照的中国籍女员工私下提供按摩服务,并与她们五五分账,结果遭乔装顾客的便衣警察当场揭发,最终被判坐牢12天。
被告林良春(译音)面对3项抵触按摩院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在实龙岗上段一座购物中心的一楼及三楼各经营一家美容店,分别聘请41岁及58岁的中国籍女子龚秋芬和杨翠端(皆译音)担任美容师。
被告明知两名员工在店内提供按摩服务,却没有阻止,反而与她们约定五五分账。
其中,一楼店面的龚秋芬每提供30分钟按摩收费30新元,收入与被告平分。至于三楼店面的杨翠端,则以一小时88新元,提供面部护理兼按摩服务。
控方指出,两家美容店均没有取得合法按摩院执照,两名女员工也没有相关执业执照。
案情指出,2025年4月11日,一组便衣警员到一楼店面执法。当时龚秋芬向乔装顾客的警员推销按摩服务,并将对方带到一张避开公众视线的按摩床,甚至反锁玻璃门。
埋伏在外的其他警员随即进入店内展开突击检查,揭发违法行为。
较早前的3月22日,另一组便衣警员也到三楼店面执法。杨翠端向其中一名警员推销面部护理兼按摩服务,并将对方带进隐秘隔间,随后遭埋伏警员当场揭发。(人名译音)
求情称年纪大 无法适应坐牢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年纪大,而且茹素无法适应狱中环境。
控方指出,被告屡次犯案,刑罚有必要对其起到阻吓作用,因此促请法官判处监禁。
被告通过视讯出庭认罪。
他求情时说,自己年事已高,而且是一名素食者,认为监狱环境不适合自己,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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