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失业后染 “丧尸烟弹” 成瘾,两次抱五岁稚儿闹跳楼,老母亲报警八次心力交瘁

2025/08/27   •   8181阅
58岁王女士的儿子因失业染上“丧尸烟弹”(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家暴、威胁跳楼,甚至卷入赌博和高利贷,长期处于极度焦虑和恐惧之下。面对儿子沉迷毒瘾和对家庭的伤害,王女士已报警多次无果。随着依托咪酯被列为C级毒品,其危害性更甚。本文聚焦王女士的遭遇,反映社会上因毒品问题带来的家庭困境与社会挑战,并探讨相关法律法规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处。

58 岁的王女士(化名)近日深陷绝望,她 28 岁的小儿子自去年失业后染上 “丧尸烟弹”(掺入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不仅性情大变、家暴家人,更曾两次抱着五岁孙子欲跳楼轻生。

为了 “救儿”,王女士已报警超过八次,却仍深陷无助与恐惧。

王女士回忆,小儿子原本是一名技术人员,去年 6 月因公司裁员失业,生活压力骤增。“他要供车,还要养五岁的儿子,经济负担很重。”

不久后,有 “损友” 向儿子推荐电子烟,称能 “带来快乐、助眠”,儿子从此染上烟瘾 —— 起初只是吸普通电子烟,后来逐渐升级为 “丧尸烟弹”。

雪上加霜的是,儿子与妻子因经济问题频繁争吵,如今已处于离婚状态。

去年 8 月,儿子虽找到新工作,但需上晚班,白天难以入眠,便开始在家中大量吸食 “丧尸烟弹”,“一天能吸四五个,一个就要 85 元”。

染上毒瘾后,儿子彻底变了模样:情绪失控、走路摇摇晃晃,还常头撞墙壁发泄,甚至对家人施暴。

最让王女士心痛的是,五岁孙子也成了受害者。去年 12 月,儿子再次失控,向王女士要钱被拒后,竟抱着孙子冲到走廊,搬来梯子欲跳楼。

“我当时大喊求救,女儿和男邻居赶来帮忙,才勉强拉住他,最后只能报警。”

可儿子被带到警局约一小时后便被释放,问题始终没解决。

今年 8 月 15 日,悲剧险些重演。

儿子吸食 “丧尸烟弹” 后,又向王女士索要 1000 元,遭拒后再次抱着孙子威胁跳楼。

王女士无奈表示,她已报警超过八次,但每次都被要求提供儿子吸毒的证据,“我两天前在他房间搜出 6 个烟弹壳,却不敢拍照 —— 他性格暴躁,我怕被打”。

如今,只要儿子情绪激动、神志不清,王女士就会抱着孙子躲到警察局外,“我不敢回家,每天提心吊胆,只盼他能振作,好好对待孙子”。

更让王女士崩溃的是,儿子不仅吸毒,还染上了赌博恶习,甚至借了高利贷(阿窿),并逼迫她卖掉自住的霸级组屋。

“阿窿可能盯上了我的房子,让儿子来跟我吵,还游说我‘一起买新房’,其实就是想让我卖房还债。我坚决不肯,家里还有大儿子和女儿同住,不能让他们无家可归。”

为了帮儿子还债,王女士已陆续垫付超过 3 万元,至今每月仍要还 1000 元。

期间,儿子多次对她实施家暴,甚至曾与哥哥、姐姐爆发肢体冲突,邻居见状报警才平息事端。

王女士还透露,今年 7 月起,儿子竟开始售卖电子烟。

“常有陌生人上门找他,我去年还听到他和朋友说,货源是用电单车从马来西亚走私来的,家里应该还藏着存货。”

值得关注的是,“丧尸烟弹” 中含有的依托咪酯,将于今年 9 月 1 日起被列为新加坡 C 级毒品。

此前,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兼卫生部长王乙康已明确,触法者将被送往戒毒所或控上法庭;总理黄循财也在国庆群众大会上强调,政府会将电子烟视为毒品问题,加强执法与公共教育。

根据新加坡现行法规,持有、使用、购买电子烟最高可罚 2000 元;进口、分销、销售电子烟初犯最高罚 1 万元或监禁 6 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最高罚 2 万元或监禁 1 年(或两者兼施)。

依托咪酯列为 C 级毒品后,吸食者须接受强制监督与康复治疗,重犯可被判至少 1 年监禁;售卖、分销、进口者刑罚更重,最高可判 20 年监禁及鞭刑。

王女士无助地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都是‘丧尸烟弹’害了他。我现在只希望他能戒掉毒瘾,别再伤害家人,给孙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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