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周三(8月19日)表示,一名31岁男子因涉嫌贩运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弹而被起诉。
Jovan Tan Jun Yuan 于 8 月 12 日根据《1993年烟草与电子烟控制法》被提起诉讼。该案于周三再次在法院审理,目前已推迟至 9 月 28 日。
据悉,8 月 10 日,Tan 的租赁车辆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在搜查车辆时,涉嫌发现其携带 2 台电子烟设备和 94 个电子烟弹。随后,卫生科学局(HSA)接到通知,在现场接管了这些没收的物品。
Tan 被交通警察逮捕并移交给 HSA 以协助调查。
在即时尿检中,Tan 的依托咪酯检测结果呈阳性,他承认在事故发生当天的早晨吸食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随后,他被拘留了一周。
实验室检测确认,没收的电子烟弹中确实含有依托咪酯。
HSA 表示:“没收的一台电子烟和一个烟弹是用于嫌疑人个人消费,其余部分涉嫌用于供应。”
目前,关于电子烟和依托咪酯贩运罪行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同时 Tan 也在配合交通警察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进行的调查。
HSA 表示,对于电子烟和依托咪酯的贩运行为持“严肃对待”态度。
根据《1993年烟草与电子烟控制法》,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被列为特定精神活性物质。
一旦被定罪,进口商可能面临 3 至 20 年的监禁以及 5 至 15 次鞭刑;而供应商则可能面临 2 至 10 年的监禁以及 2 至 5 次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