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曾两次试图秘密拍摄亲姐姐洗澡的男子,于周一(8月17日)被判处18个月的监督缓刑。
该男子现年20岁,此前已承认两项偷窥罪名。受害者比他大两岁,两人居住在同一住所。
除了监督缓刑外,法院还对被告实施了宵禁。他还被要求进行40小时的社区服务,搬到姑姑家居住,并参加治疗计划等。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被告的名字不予公开。
2024年7月9日晚上9时53分左右,当其姐姐在公共厕所洗澡时,该男子前往公寓的服务区。
服务区有一扇带有百叶窗的磨砂窗,可以直接看到厕所内部。
根据法庭文件,他将手机放在窗户下方,录制了一段19秒的视频。虽然画面一片漆黑,但记录下了姐姐洗澡的声音。
几分钟后,他将手机举向窗板,将其靠近底部百叶窗,试图录制一段47秒的视频,旨在拍摄受害者洗澡的画面。
但该录像并未拍到其姐姐,仅显示了窗户及其下方的墙壁。
姐姐在第二次尝试时发现
三天后,在午夜至凌晨1点之间,该男子再次前往服务区,意图录制姐姐洗澡的视频。
他将手机伸向窗户中间百叶窗的一个微小缝隙。
就在他调整相机角度时,被姐姐发现了手机。姐姐随即尖叫大喊。此时该男子尚未开始录像。
当天凌晨4点左右,受害者报案。该男子于当天晚些时候被捕。
检方寻求强制矫正训练
检方主张采取矫正训练而非缓刑,认为这些罪行需要一定的威慑措施。
在缓刑制度下,年轻罪犯在指定期限内由缓刑监督员监督,且必须遵守某些条件。缓刑不会留下永久的刑事记录。
而矫正训练则是针对犯有相对严重罪行的年轻罪犯的严格康复计划,且会导致留下刑事记录。
副检察官Vanessa Tan表示,该男子在共同的家庭住所中将目标锁定在自己的姐姐身上,而她在那里“理应享有隐私和安全的合理预期”。
她还指出,被告在两个不同的场合尝试录制其洗澡过程,这表明其行为是预谋的,而非一次偶然的判断失误。
看护者回避讨论性教育
Tan女士还表示,量刑前报告显示,被告过去曾经历过“不足且无效的家庭监督与引导”。
一份报告指出,被告的看护者回避讨论性问题,这可能限制了他们对被告在健康性意识方面的监督和引导。
另一份报告指出,被告的主要看护者——其父亲,“经常意识不到(被告的)发展需求”,并且“似乎感到无力,引导能力有限”。
Tan女士引用报告称:“被告的父亲似乎通过淡化其行为的严重性,纵容了被告的犯罪。除了对被告进行口头训斥外,其父亲未能采取任何后续行动,也未能意识到这对兄妹之间事件的严重性。”
检方还提到该男子此前曾有过违法记录,并认为过去较轻的干预措施对他产生的威慑效果有限。
该男子曾因2018年的一起盗窃案获得有条件警告,并因2023年的一起恶作剧案件获得警告。
Tan女士表示,该男子并未意识到其罪行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伤害。她指出报告中的一段内容,被告似乎将自己的行为描述为对姐姐的一个“恶作剧”,并认为姐姐没有受到伤害或影响。
报告中引用被告的话称,如果受害者害怕他,就不会住在同一个房子里。
对于偷窥罪,犯罪者最高可被判处两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的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