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1日,勿洛警区向八位公众人士颁发“公众义举奖”,以表彰他们在六起独立案件中协助警方的英勇行为。另有四位人士因积极与警方合作、成功防止诈骗案件发生,获颁“社区协作奖”。
部分获奖案件的简要情况如下:
获颁“公众义举奖”的案件
2024年8月31日,谢锡兴先生(Mr Chia)在芽笼路的一家餐馆用餐时,发现一名男子正从受害者的包中窃取手机。该男子得手后逃离现场,谢先生立即追上前去,成功将其制服并取回被盗手机。该男子随后被移交给警方,并因涉嫌触犯《刑法》第379条“盗窃罪”而被捕。
2024年9月24日,一名女性受害者在巴耶利峇地铁站搭乘扶梯时,感觉小腿处有物体擦过。她回头发现一名男子手持手机,镜头朝上,疑似偷拍裙底。受害者随即上前质问,该男子在争执中疑似触碰了她,随后抓起手机逃逸。附近市民穆罕默德·努尔哈基姆·宾·阿都拉萨兰(Mr Nurhakeem)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追捕,最终成功将其制服并移交警方。该男子因涉嫌触犯《刑法》第354(1)条“使用刑事武力侵犯他人羞耻心”及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2024年11月2日,一名男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随即向警方报案。他还通过在邻里空地张贴传单,呼吁居民提供线索。市民法伊扎尔·沙列·宾·莫哈末卡欣(Mr Faizal)响应呼吁,向警方提供了其车载摄像头的录像,该录像属于“车辆守望计划”(VOW)。录像内容对破案起到关键作用,最终一名男性嫌犯因涉嫌触犯《刑法》第379A条“盗窃机动车辆罪”而被捕。
2024年11月4日,陈宝斯科特·尼古拉斯先生(Mr Chan)与一名看似醉酒且行动不稳的男子同乘电梯。他注意到该男子似乎携有一把类似“爪刀”的物品。为防事态恶化,陈先生立即报警,并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尾随该男子,确认其行踪。警方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最终将该男子逮捕,其涉嫌触犯《1958年腐蚀性、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1)条、《2014年防止骚扰法令》第6(3)条,以及《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第8(a)、第8(b)和第9条。
2025年3月11日,一名女子在淡滨尼一家食阁用餐时,发现放在桌上的手提包被一名陌生男子拿走。她立即追出质问,该男子归还了手提包。女子返回食阁后,发现钱包仍不见,怀疑仍在该男子身上。她向路人罗再里·宾·古明(Mr Rozali)求助,两人共同搜寻。罗先生发现该男子并上前质问,对方试图逃跑。此时,附近市民赖伟杰(Mr Lai)与哈辛·沙·宾·伊曼尼·沙(Mr Hassin)见状,立即上前协助将其制服。由于他们迅速果断的行动,该男子最终因涉嫌触犯《刑法》第379条“盗窃罪”而被捕。
获颁“社区协作奖”(个人)的市民
2024年10月11日,客户顾伟汉先生(Mr Kuek)接待一名老年客户,对方欲将68,000新元汇至一名所谓的海外政府官员。顾先生察觉情况可疑,立即与主管林凯宜女士(Ms Lim)一同向客户了解情况。客户声称,她接到一名自称是中国卫生部官员的来电,对方称有人冒用其身份购买了50板安眠药,需缴纳罚款。客户信以为真,并已通过网上银行向诈骗分子转账约313,000新元。顾先生与林女士及时介入,阻止了客户进一步汇款。他们还主动提供防骗建议,并劝其向警方报案。
2025年1月9日,客户黄耀熙先生(Mr Wong)接待一名女性客户,对方需通过PayNow向本地账户汇款,疑似涉及求职诈骗。黄先生随即寻求同事吴凯玮女士(Ms Ng)与林凯宜女士(Ms Lim)协助,三人尝试说服客户其可能正遭遇诈骗。尽管他们已分享多个真实的求职诈骗案例,客户仍半信半疑。林女士意识到事态严重,立即联系勿洛邻里警察中心的社区巡逻警员,警方随后在银行与客户会面。在警方与银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客户终于意识到这是诈骗,同意不再汇款,并听从建议向警方报案。黄先生、吴女士与林女士的及时介入,成功阻止了客户受骗。
勿洛警区指挥官、助理警察总监黄俊祥表示:“今日获奖的市民提醒我们,安全的社区不仅依靠警方,更仰赖每一位普通市民的警觉与勇气。目前,我们的暴力犯罪率保持稳定,但诈骗仍是困扰新加坡民众的一大问题。然而,正如这些警觉的男女所展现的,诈骗是可以预防的。他们迅速的行动与警方的紧密合作,起到了关键作用。我们呼吁公众继续秉持‘三步防骗’——核对、查证、举报,共同防范诈骗。”
1“车辆守望计划”(VOW)是一项警方与装有车载摄像头的居民合作,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的举措。
附件
助理警察总监黄俊祥与“公众义举奖”得主合影▼

助理警察总监黄俊祥与“社区协作奖”得主合影▼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处
2025年3月11日 晚上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