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步决定对竞消委裁决提出上诉 Grab则不会上诉

2018/10/22   •   3973阅
优步公司针对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优步同Grab合并违反竞争法的裁定,正式提出上诉。诉讼的核心是反驳竞消协的结论,认为优步同Grab合并并未削弱市场竞争力,且优步的违规行为缺乏证据支持。此前,优步已将东南亚业务出售给Grab,并获得了在Grab持有股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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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召车公司优步决定针对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优步同Grab合并违反竞争法的裁定,提出上诉,而Grab则决定不提出上诉。

优步发表声明说,公司并非要挑战竞消协提出的补救措施,因为这同优步和Grab自愿向当局提交的近乎类似。公司上诉的目的是要澄清,竞消协有关优步同Grab合并削弱了市场竞争力以及优步刻意违法的结论,是毫无根据且不正确的。

优步是在今年3月,将东南亚业务脱售给竞争对手Grab,以换取在Grab持有27.5%的股权。

《今日报》报道,Grab则决定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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