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跃通勤执法人员周一(3日)在义顺纳福城展开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使用者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取缔其他违规使用个人代步工具和电动脚踏车的使用者。行动中,执法人员查获至少三起涉嫌违规个案。
个人行动辅助工具新规自今年6月1日生效后,陆路交通管理局持续展开执法行动,确保使用者遵守新规定。
根据新条例,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使用者除符合豁免条件外,必须持有医疗需求证明(Certificate of Medical Need)。行动辅助工具在公共道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公里,并须符合最新的尺寸和规格要求。
截至7月31日,共有2267人取得医疗需求证明;另有1179辆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完成注册。

多人被拦下接受检查。(图:曾琬瑜)

多人被拦下检查。(图:曾琬瑜)

多人被拦下检查。(图:曾琬瑜)

这辆改装后的人代步工具,车速高达每小时100公里。(图:曾琬瑜)

这辆改装后的人代步工具,车速高达每小时100公里。(图:曾琬瑜)
记者直击执法行动!
《8视界新闻网》记者随执法人员到义顺纳福城进行突击行动,约两个小时内,执法人员检查了20多名代步工具使用者。
当中,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个人行动工具(PMD)被测速仪侦测到时速接近100公里,外形几乎与摩托车无异;另一辆电动脚踏车(PAB)也涉嫌非法改装。
此外,一辆不符合规定的双人座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MA)涉嫌超速行驶,测速达每小时39.69公里,被执法人员当场充公。
记者也观察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个人动辅助工具使用者是否持有医疗需求证明,部分受查者向执法人员表示尚未申请相关证明,执法人员也向他们讲解新条例要求。
陆交局:采取针对性执法 避免影响真正有需要人士
陆交局活跃通勤执法部门副总署长苏伟强表示,当局自6月1日起持续展开针对性执法,确保人行动辅助工具由真正有需要的人士使用。
他说,执法人员会在个人行动工具经常出没的地点展开检查,并针对涉嫌违规的个案采取行动,而不是拦查所有使用者,以遏止滥用行为,同时尽量减少对真正有需要人士造成不便。
陆交局活跃通勤组副总署长黄国威则表示,公众教育仍是协助使用者了解新条例的重要一环。
“为了协助公众适应新规定,当局已与医疗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活跃乐龄中心、代步车零售商、公共交通业者和社区志愿者合作,提高公众对新条例的认识。”
两个月查获29起违规个案
陆交局说,今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当局拦查和教育超过100名使用者,并查获三名没有医疗需求证明或豁免资格却使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人士,以及五起代步工具超速个案。
此外,当局也发现21起拥有或使用不符合UL2272防火安全认证电动滑板车的案件。
根据计划,所有代步工具将从2027年年中起分阶段实施强制注册,并从2029年1月1日起,未注册的代步工具将不得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