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57岁的摊贩在义顺一家咖啡店因为喝酒与一名陌生男子发生争执,随后出手亮刀伤人。最终,他被判处坐牢18周。当时一名男子在义顺环路第807座组屋楼下的咖啡店与一名陌生男子发生争执,持刀行凶。这名男子名叫洪金荣(56岁),在上周三(4月17日)承认了企图伤人的罪名。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案发当天下午约4时至6时,受害者(62岁)与两名友人在咖啡店见面聊天。晚上约8时20分,受害者前往咖啡店厕所时,被告跟在他身后。一旦受害者进入厕所隔间,被告便从他的T恤下掏出一把用于切菜的刀,紧逼着受害者,将其逼至厕所的死角。
根据案情描述,被告试图抓住受害者,并持刀威胁他。受害者惊恐地试图逃跑,但被告不断追赶并将他拉出厕所。在搏斗中,受害者摔倒在地,被告继续用刀威胁受害者,并试图刺伤他。受害者大声呼救,得到了两名友人的帮助。被告事后离开了咖啡店,但当得知警方正在调查时,他自愿返回并与警方合作。在当晚约11时10分,被告被警方逮捕。
——转自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