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57歲的攤販在義順一家咖啡店因為喝酒與一名陌生男子發生爭執,隨後出手亮刀傷人。最終,他被判處坐牢18周。當時一名男子在義順環路第807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與一名陌生男子發生爭執,持刀行兇。這名男子名叫洪金榮(56歲),在上周三(4月17日)承認了企圖傷人的罪名。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案發當天下午約4時至6時,受害者(62歲)與兩名友人在咖啡店見面聊天。晚上約8時20分,受害者前往咖啡店廁所時,被告跟在他身後。一旦受害者進入廁所隔間,被告便從他的T恤下掏出一把用於切菜的刀,緊逼著受害者,將其逼至廁所的死角。
根據案情描述,被告試圖抓住受害者,並持刀威脅他。受害者驚恐地試圖逃跑,但被告不斷追趕並將他拉出廁所。在搏鬥中,受害者摔倒在地,被告繼續用刀威脅受害者,並試圖刺傷他。受害者大聲呼救,得到了兩名友人的幫助。被告事後離開了咖啡店,但當得知警方正在調查時,他自願返回並與警方合作。在當晚約11時10分,被告被警方逮捕。
——轉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