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市镇会上诉案 两市镇会须支付上诉费和支出

上诉庭昨天裁定,起诉三名工人党领袖和议员涉嫌滥用公款的两个市镇会,必须支付案件的上诉费用和支出,总额达到38万8800元。
阿裕尼-后港和盛港市镇会早前对三名工人党领袖林瑞莲、刘程强和毕丹星,以及市镇会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和另外四名市镇会理事及职员提出民事诉讼,结果败诉。
上诉庭昨天宣布裁决,要求两个市镇理事会须支付三名工人党领袖和市镇会理事等人,总额38万8800元。
阿裕尼-后港市政理事会须就两项上诉向议员、雇员和前管理代理公司支付超过17万6000元费用和支出。
盛港市镇理事会则须就三项上诉向议员、雇员和前管理代理公司支付总额超过21万2500元的费用和支出。